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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

新易盛: 回购股份报告书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0-23 15:05:15

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26-060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600,000 股至 2,000,000 股,约占公
司总股本的 0.11%至 0.14%。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为准。
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六个月尚无减持公司股份的
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回购报告书的主要内容
   (一)简要介绍回购股份方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充分认可,为进一步完
善公司中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激发员工的主动性与创造力,公司拟使用自
有及/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
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择机用于后续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
持股计划,以实现股东利益、公司发展与员工个人利益的深度绑定,推动公司实
现高质量、可持续的健康发展。
   (1)公司本次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2)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50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
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
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金总额
   (1)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
资金总额为:
            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拟回购资金总额(万元)        占公司总股本
  用途
             上限          下限         上限        下限        的比例
股权激励或
员工持股计      2,000,000   1,600,000   100,000   80,000    0.14%
划
   注 1:上表中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指以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 200 万股占截
至 2026 年 10 月 22 日公司总股本 1,394,737,276 股测算。
   注 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及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
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股份情况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最长
期限。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二)回购股份事项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含)且不超
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的自有及/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0 元/股。根
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
份事项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
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6-058) 和《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
   (三)开立回购专用账户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立了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名称: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四)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回购决议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
存在的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说明
归属期对应股票归属完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林小凤女士、副总经理兼董
事会秘书王诚先生、副总经理陈巍先生,分别归属限制性股票 30,240 股、35,840
股、13,440 股。
   除上述情况外,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持股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筹措到位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
资金可根据回购计划及时到位。
   (六)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
回购期间公司将在以下时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
展情况:
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事会将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二、风险提示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
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等因素影响,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事项或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事项而无法实施或只
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
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
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需全部或部分依法予以注销的风险。
  (五)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
购期间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
终止的风险。
  (六)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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