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江顺科技
股票代码:001400
信息披露义务人:雷以金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玉门西路 19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零二六年十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
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江顺精密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上市公司、公司、
指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顺科技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雷以金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报告书 指
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 16.6875%减少至 14.9999%,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权益变动触及 5%的整数倍。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
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雷以金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440921************
住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通讯地址 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玉门西路 19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
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进行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
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 2026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7 年 1 月 19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
份 2,52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0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 840,0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以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680,0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在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
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根据资本市场
及自身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时,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
公司股份数量为 10,012,50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6.6875%。因信息
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导致持股比例减少,本次权益
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2,599,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14.9999%。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排的议案》。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4.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转增 24,000,000 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实施完毕,公司
总股本由 60,000,000 股增加至 84,000,000 股。本次权益分派后,信息披露义务
人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数 量 由 10,012,500 股 增 加 至 14,017,500 股 , 持 股 比 例 为
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 2026 年
股份 2,52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00%)。
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569,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775%),减持
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3,448,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 16.0100%。
公司股份数量为 12,599,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4.999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合计持有股份 10,012,500 16.6875% 12,599,900 14.9999%
雷以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2,086,775 2.4843%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012,500 16.6875% 10,513,125 12.5156%
注 1: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按公司当时总股本 60,000,000 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
后持股比例按公司目前总股本 84,000,000 股计算。
注 2: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为离职高管锁定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的情
形,不存在诉讼、仲裁、争议或者被司法冻结等其他权利受限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所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
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其他事项。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雷以金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经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雷以金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江苏省江阴市
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江顺科技 股票代码 00140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 披露 义务人
雷以金 广东省佛山市
称 住所地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量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 披露 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否 是否 为上 市公司 是□ 否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
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10,012,500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16.6875%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变动数量:增加 2,587,400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比例:减少 1.6876%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后数量:12,599,900 股
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比例:14.9999%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2026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1 日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 否□ 不适用
金来源
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根据资本市场及自身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加或继续减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
内继续增持 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是□ 否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所披露的权益变动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
市公司股票 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雷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