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6〕055 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8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
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96 元/股,
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1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25,000 万元(含),具体回
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实施期限为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于
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号)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6〕053 号)。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22.96 元/股调整为 22.70
元/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6 年 10 月 15 日(2026 年半年度
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52 号)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日予以公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328,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82%,最高成交价为
(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
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回购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