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规定,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第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
已于 2026 年 10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
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陈俊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
席独立董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基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相关交易属于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必要
事项,交易内容合法合规,预计增加的交易额度审慎合理,交易对手方具备良好
的履约能力。同时,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公允合理,相关安排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
避表决。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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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陈俊、方刚、葛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