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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2026年付息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0-16 00:27:26

证券代码:002500      证券简称:山西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6-049
债券代码:148934.SZ                   债券简称:24山证04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2026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三期)
     (品种二)
         (债券简称:24 山证 04,债券代码:148934.SZ,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2026 年付息债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10 月 16
日。凡在 2026 年 10 月 16 日前(含当日)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根据其在 2026 年 10 月 16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数量,享有获得本次付息的权利。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668 号”文注册公开发行。本
期债券将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因 2026 年 10 月 17 日为休息日,故
顺延至其后第一个交易日)支付 2025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6 年 10 月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山西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布
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
可〔2024〕668 号。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不另计息。
券股份有限公司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评级展望为稳定。
券交易所上市。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24 山证 04”的票面利率为 2.25%,每 1 手“24 山证 04”(面
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2.5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
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18.00 元;非居民
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2.50
元)。
  三、本期债券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
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第一个交易日)。
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第一个交易日)。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10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4 山证 04”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
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
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
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
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
券付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付息工作,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
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
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
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
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
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5 号)的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
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
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
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住所: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联系人:张海燕
   联系电话:0351-8686668
   传真:0351-8686667
   邮政编码:030002
   法定代表人:侯巍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联系人:高杨、钟文超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联系电话:010-59026736
   传真:010-59026602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北座
   联系人:宋颐岚、寇志博、刘元康、黄海博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10-60833458
   传真:010-60833504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
场 25 楼
   负责人:汪有为
   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邮政编码:518038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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