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 占授予股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票期权总 公告时公司总
(万份) 数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吴狄杰 执行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215.16 4.40% 0.11%
刘锴 副总裁 117.36 2.40% 0.06%
杜轶名 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 117.36 2.40% 0.06%
二、数渡科技核心管理人员
李建良 数渡科技董事长 750.00 15.34% 0.38%
张立新 数渡科技总经理 750.00 15.34% 0.38%
三、其他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55 人)
首次授予部分小计 4,401.00 90.00% 2.25%
预留授予部分 489.00 10.00% 0.25%
合计 4,890.00 100.00% 2.50%
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
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
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③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
时准确披露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④在股票期权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
调整,可将该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一名
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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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