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6-040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不存在其他差异化
安排。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已经 2026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分红派息相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股本 753,883,70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1.1300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85,188,858.78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1.1300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17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13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10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年 10 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10 月 9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