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8 证券简称:浙江力诺 公告编号:2026-028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股东卢正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卢正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39,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86%),计
划在 2026 年 07 月 02 日—2026 年 10 月 01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
股份不超过 9,8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0071%)。
公司近日收到了卢正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
股份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的期限已届满,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
限内,卢正原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其所持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化,具体持股情况
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9,500 0.0286
卢正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875 0.0072
有限售条件股份 29,625 0.0215
注:以上表中计算股份占总股本(137,978,000 股)的比例时,尾数进行四舍五入计算。
若有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
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卢正原先生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内未减持公司股
份。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
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卢正原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卢正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告
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