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6-057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
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
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
实施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 月 内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0)。
因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6 日完成了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
人民币 35.92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5.82 元/股(即 35.92 元/股-0.1 元/
股=35.82 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6 年 9 月 16 日起生效。若按回
购资金总额上限 2,000 万元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58,347 股,约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1%;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1,000 万元进行测算,预计
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79,174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0%。具体回购数量
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
币 0 元。
上述回购进展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
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