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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韵达: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9-28 22:20:03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6-077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28 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将对已离职的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
制性股票合计 5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605,601,391 股变更为 605,551,391 股,公司注册资本
也相应由人民币 605,601,391 元变更为 605,551,391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9 月 12 日、9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并声明如下:公司债权人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
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
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及复印件。
   三、债权申报方式
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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