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1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1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
累计达到总股本 1%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份的议案》,并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首次进行披露。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 (B 股)
日 股份的议案》,并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首次进行披露。
《关于 2026 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境内上
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议案》,并于 2026 年 7 月 21 日首
次进行披露。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B 股股份,已于 2026 年 7 月 13 日实施完成。
B 股股份。
预计回购金额 60 万美元~120 万美元:2026 年第一期回购 B 股股份。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A 股)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B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 已累计回购11,628,135 股A 股股份、17,647,118 股 B 股股
份,合计已累计回购 29,275,253 股股份。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
总股本比例
A 股累计回购金额3,522.28万元人民币,B 股累计回购金额
累计已回购金额
A 股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71元/股~3.32元/股;B 股实际回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购价格区间:0.201 美元/股~0.236 美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回购 A 股股份
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9,000 万元—18,000 万元人民币的自有
资金或金融机构回购专项借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用于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
因公司实施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
超过人民币 5.29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272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
购价格上限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生效,该价格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
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 、 2026 年 6 月 23 日 、 2026 年 6 月 25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
的预案》(临 2026-020)、《关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
限的公告》(临 2026-02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 2026-024)。
(二)2026 年第一期回购 B 股股份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 60 万美元—120 万美元的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回购专项借款,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
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 0.29 美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
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因公司实施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0.29 美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0.287359 美元/
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生效,该价格未超过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2026 年 6 月 23 日、2026 年 6 月 2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预案》(临 2026-021)、《关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
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临 2026-022)、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境内上市
外资股(B 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 2026-025)。
司 B 股股份 5,532,6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
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临 2026-031)。
(三)2026 年第二期回购 B 股股份
于 2026 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 200 万美元—400 万美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上
限为不超过 0.31 美元/股(含),该价格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
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6 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
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 2026-03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
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
告如下: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2026 年 9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境内上市外资
股(B 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临 2026-031)、
《关于回购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份的回购进展公告》
(临 2026-048)、
《关于回购境内上市外资
股(B 股)股份的回购进展公告》
(临 2026-049):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公司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A 股股份、2026 年第一期 B 股股份、2026 年第二期 B
股股份合计 27,625,2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5%。
截至 2026 年 9 月 1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 A 股股份、
股本的比例为 1.0097%;A 股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32 元/股,最低价为 2.71 元/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222,807.75 元(不含交易费用);2026 年第一期
B 股回购、2026 年第二期 B 股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0.236 美元/股,最低价为 0.201
美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3,912,573.87 美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
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