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002255 证券简称:海陆重工 公告编号:2026-027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因 2017 年实施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业绩承诺方未完成业绩承诺应补偿而未补偿股份 97,509,627 股不参与本次
权益分派。
根据“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本次实际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10=44,002,285.68/830,881,055×10=0.529585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
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以总股本 830,881,055 剔除因 2017 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业绩承诺方未完成
业绩承诺应补偿而未补偿股份 97,509,627 股后的总股本 733,371,428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 44,002,285.68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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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 830,881,055 剔除因 2017 年实
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业绩承诺方未完成业绩承诺应补偿而未补偿股份 97,509,627 股后的
总股本 733,371,42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 元(含税;扣税后,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A 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0000 元;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 股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
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 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09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09 月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09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全体 A 股股东。
公司 2017 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业绩承诺方未完成业绩承诺应补偿而未补偿股份
临时公告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09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09 月 0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09 月 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
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10=44,002,285.68/830,881,055×10=0.529585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
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东南大道 1 号
咨询联系人:陈敏
咨询电话:0512-58913056
八、备查文件
临时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