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广东宏大: 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9-02 18:05:06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6-050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7,382,636 股后的 752,502,427
股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
年 9 月 10 日。
   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26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
会 2026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已同意授权董事
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现将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 2026 年度中期利润
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持有
股份数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人民币(含税),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
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
本 759,885,063 股剔除 7,382,636 股后的总股本 752,502,427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2 元 ( 含 税 ), 向 全 体 股 东 合 计 派 发 现 金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 759,885,063 股剔除回
购专户持有 7,382,636 股后的总股本 752,502,42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
者、A 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 元;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 股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 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9 月 9 日,除权日(除息日)
为:2026 年 9 月 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9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9 月 2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目前的总股本为 759,885,063 股,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
份(7,382,636 股)不参与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
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150,500,485.40 元=752,502,427 股
×0.2 元/股。因公司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根据
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利润分配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
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
时 , 每 10 股 现 金 红 利 的 比 例 = 本 次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10=150,500,485.40 元÷759,885,063 股*10≈1.980569(结果取小数点后六位,
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
   综上,在保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实
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
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股
权登记日收盘价-0.1980569 元/股。
(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对股权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届时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该调整事项并予以披露。
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及《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6-042):回购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
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区间。因此,在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公司回购股
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41.85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1.65 元/股(即
分配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 222 号 C3 天盈广场东塔 56 层
  咨询联系人:王紫沁、黄佳顺
  咨询电话:020-38031687
  传真电话:020-38031951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