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925 证券简称:锦好医疗 公告编号:2026-085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份回购》《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制度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二)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情况、财
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及股价表现等因素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
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快速发展,公
司拟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 回购股份的种类、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回购股份类型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 30 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 12.35
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 200%。为保护投资者利益,
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22 元/
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
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
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调整公式为:P=(P0﹣V * Q/Q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 为每股的派息额;Q 为扣除已
回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 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
量);P 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四) 回购规模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 10,000,000 元,不超过 20,000,000 元,同时根据拟回购
资金总额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 454,545 股-909,090 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46%-0.92%,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
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
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五) 回购实施期限
知情人范围,合理发出回购交易指令。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
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下限,回购方案可自董事会决定终止
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
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2)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进展公告类型:截至上月末累计回购情况
回购实施进度: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已回购金额占拟回购金额上限的比例为
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公司后续将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和
市场情况实施回购,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截至目前,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备查文件
无。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