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能
聚”、“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艾能聚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6 年上半年
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保荐机构及时审阅了公司信息披露
文件。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则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防范控股股东及
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
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本
督导期内,艾能聚有效执行了规则
制度。
“50MW 屋顶光伏发电建设项目”于
节余募集资金经审议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该项目已结项。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
规定进行后续募投项目的管理。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核查、
查阅资料等方式,督促公司规范运
作;本持续督导内,公司在规范运
作方面不存在重大违规。
保荐机构开展了艾能聚 2026 年上半
年度现场核查,对公司是否存在重
大违规、经营财务状况是否存在重
大风险、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合规
性等方面进行了核查。
保荐机构对艾能聚募集资金使用相
查意见。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无 不适用
工作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是 不适用
性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一)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
产业政策变化风险:公司所处的太阳能光伏行业系国家重点扶持领域,行业
的景气程度与政策扶持力度密切相关,对于产业政策的变化高度敏感。近年来,
在产业政策的大力推动下,我国光伏产业实现了快速发展,光伏产业已成为我国
参与国际竞争的优势产业之一。随着光伏行业技术的不断进步,光伏发电成本逐
年下降,我国光伏行业已进入平价上网的无补贴时代,为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
建设,严格规范补贴项目竞争配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先后发布系列指导
政策,调整光伏电价政策,可能对公司未来开发的光伏电站盈利情况带来不利影
响。2025 年 2 月 9 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
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旨在“按照价格市场形成、责任
公平承担、区分存量增量、政策统筹协调的要求,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
革”,并要求各地要在 2025 年底前出台并实施具体方案。届时,对于增量项目
(2025 年 6 月 1 日起投产项目),因上网电量原则上需参与市场化交易,项目
的收益水平受到一定影响。未来,随着电力产业结构调整和电价市场化机制改革
的不断深化,市场化交易电价的波动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后电费收益下降风险:公司自持“自发自用,余电上
网”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核心收益来源于电费收入。电站所发电量业主自用部分在
跟用电业主结算电费时,参照资源所在地工商业用电价格给予一定折扣,该方式
既能给予客户电价优惠,又能使公司售电价格更具弹性。在工商业用电价格上涨
的时候,公司的综合度电收入将提高,从而增加发电收益。而若用电价格下降的
时候,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收益率将会出现下滑。在当前电价市场化改革背景下,
工商业电价存在一定的波动性,公司自持分布式电站业务存在一定的电价下调导
致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虽然存在一定的电价下调风险,但是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工商业
企业用能方面,能耗双控政策更趋严格,传统能源使用受限,但新增可再生能源
发电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因其自发自
用经济性强成为工商业主更经济的用能选择,有利于拉动工商业装机需求。同时
动。根据现阶段一般工商业、大工业交易电价水平测算,“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具备较好的投资回报率。另一方面,随着可再生能源发
电总量及占比的提高,配套新型储能将是一种有效平抑可再生能源处理波动的解
决方案,而电价上行以拉大峰谷电价差是驱动新型储能大规模、商业化应用的有
效途径。未来可再生能源将逐步取代传统化石能源,成为电力供应的主体能源,
虽然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将持续提高,但面对日益增长的庞大用电需求,电力供需
仍然趋紧,且为推动新型储能的应用,电价大幅下调的可能性较小,预计电价将
在当前位置上合理波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
回报率大幅降低的可能性较小。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三)北京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6 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
施 进 何亚东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