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第二个归属
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钜泉光电科技(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中,除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不符
合归属条件外,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可
归属的 13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的
归属条件已成就。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13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可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9,580 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
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