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ST 东智 公告编号:2026-050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20 号》(财会[2026]7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20 号”)的要求进行的变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予以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通知》(财会[2026]7 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
“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
行。2026 年 1 月 1 日至准则解释 20 号施行日新增的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
根据解释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 20 号要求执行。其
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
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对相
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
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董事一致同意,表决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
策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因此,
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