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 公告编号:2026-047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 熙菱信息 股票代码 300588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董昊明 胡安琪
电话 0991-5573585 0991-5573585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
办公地址 区)喀纳斯湖北路 455 号新疆软件园
道 3000 号 7 幢 301 室
B4 栋
电子信箱 dongmiban@sit.com.cn huaq@sit.com.cn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64,288,023.81 74,569,384.28 -13.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5,918,704.00 -30,341,890.33 -18.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39,363,179.14 -34,358,505.77 -14.57%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5,481,774.92 -56,347,833.62 19.2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90 -0.1596 -18.4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890 -0.1596 -18.4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87% -10.09% -3.78%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614,584,197.18 675,697,576.52 -9.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40,320,254.12 277,765,854.17 -13.48%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单位:股
报告期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
末普通
股股东
数(如有) 有)
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 股东性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持股数量
称 质 例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境内自
何开文 22.51% 43,104,000 0.00 不适用 0
然人
境内自
岳亚梅 10.18% 19,500,000 14,625,000.00 不适用 0
然人
境内自
谷德力 2.63% 5,029,300 0.00 不适用 0
然人
阿拉山
口市鑫
境内非
都技术
国有法 1.32% 2,533,817 0.00 不适用 0
服务有
人
限合伙
企业
中信证
券资产
管理
(香 境外法
港)有 人
限公司
-客户
资金
上海元
境内非
圭科技
国有法 1.00% 1,919,400 0.00 不适用 0
有限公
人
司
境内自
袁钊 0.75% 1,442,200 0.00 不适用 0
然人
境内自
陈建良 0.51% 983,000 0.00 不适用 0
然人
境内自
耿聪 0.40% 769,400 0.00 不适用 0
然人
境内自
#万柳军 0.34% 644,600 0.00 不适用 0
然人
何开文先生和岳亚梅女士是夫妻关系,一致行动人;阿拉山口市鑫都技术服务有限合伙企业是公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司员工持股平台;除前述情况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公司股东万柳军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589500 股,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55100
股东情况说明(如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644600 股。
有)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控制权转让事宜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认。根据股份转让
协议,交易双方仍需严格履行约定义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截至
目前,上述事项正在推进过程中,其最终能否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