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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泰神: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5 01:04:2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舒泰
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泰神”或“公司”)2025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
则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
公司有关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6〕1155 号)同意注
册,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集资金总额为 1,252,999,980.9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5,017,520.2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227,982,460.7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7 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
并已于 2026 年 7 月 13 日出具了《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
告》(天衡验字(2026)00063 号)。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
储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总计                     128,300.00     125,300.00
注:鉴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5,017,520.20 元后的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27,982,460.70 元。公司已于 2026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将“补
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 37,000.00 万元调整为 34,498.25 万元,其余募投
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变。
   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但由于
募投项目实施需要一定周期,募集资金的使用需根据项目实施需要逐步投入,因
此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
闲置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
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
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有
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
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协定存款、结
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固定收益凭证等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
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四)现金管理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五)实施方式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
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
使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
理财产品满足保本要求,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
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购买,不排除此次现金管理会受到市场波动的
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不影响
募投项目实施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能够获得
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
项目实施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
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
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上述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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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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