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公告编号:2026-032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成都知融科技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
司”、“康希通信”、“收购方”)拟向知融芯言(上海)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知融芯言”)、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发展”)和
海南权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海南权淇”)收购其持有的成都
知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融科技”、“标的公司”)50.3616%股权,交易
金额为 15,108.48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康希通信将持有知融科技 50.3616%股
权,知融科技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自身战略规划和中长期业务发展目标做出的科学决
策。标的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微波毫米波相控阵 T/R 芯片(以下简称“相控阵 T/R
芯片”)设计、开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相控阵 T/R
芯片全套解决方案。若本次收购资产交易成功,公司芯片产品的覆盖领域将在现
有 Wi-Fi 射频前端等短距离无线通信业务基础上,进一步延伸至以相控阵 T/R 芯
片为代表的长距离微波毫米波无线通信领域。本次收购有利于公司培育新的业务
增长点,开拓公司第二业绩增长曲线,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可持续发展水
平。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的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等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
(一)商誉减值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在公司合并资产
负债表中预计形成一定金额的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收
购形成的商誉将定期进行减值测试。若标的公司未来经营活动出现不利变化,
则可能存在商誉减值风险,从而对公司未来的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二)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不达预期的风险
且尚未盈利。虽然标的公司产品具有较好的应用潜力和增长前景,但未来若
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供应短缺或价格上涨、下游市场需求不及预期以及重
要客户合作关系等因素发生变化,可能导致标的公司经营业绩承压,从而出
现经营业绩不及预期的风险。
(三)业务整合以及协同效应不达预期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尽管公司与标的
公司在技术及应用领域、供应链、资本市场资源及管理等方面具有显著协同
效应,但鉴于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在企业文化、组织架构及管理模式等方面
客观存在一定差异,双方在业务整合、日常运营管理及人员融合过程中仍可
能面临一定的整合及协同效应不达预期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切入长距离无线通信领域新赛道,培育新的业务
增长点,公司已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与知融芯言、万通发展、海南权淇、杨鹏、
宋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按照 30,000.00 万元估值,以 15,108.48 万元自有
或自筹资金受让标的公司 1,398.9334 万元的注册资本,对应标的公司 50.3616%
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知融科技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
交易事项 √购买 □置换 □其他,具体为:
交易标的类型 √股权资产 □非股权资产
交易标的名称 成都知融科技有限公司 50.3616%股权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 □是 √否
是否属于产业整合 √是 □否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15,108.48
交易价格
□尚未确定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银行贷款 □其他:____________
√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协议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
支付安排 日内
□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款 √是 □否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拟收购资产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收购资产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等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序号 交易卖方名称 交易标的及股权比例或份额 对应交易金额(万元)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名称 知融芯言(上海)信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7FCBLR32
成立日期 2022/01/07
注册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逸仙路 2816 号 1 幢 1 层
法定代表人 宋柏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经营范围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设计;工业设计服务;电力电
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
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杨鹏持股 45.68%;宋柏持股 22.00%;海南权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持股 16.00%;刘雪颖持股 10.00%;成都矽智企业管理合伙企
主要股东
业(有限合伙)持股 4.80%;成都知融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持股 1.52%。
法人/组织名称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33715962Q
成立日期 1998/12/30
注册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雁栖大街 53 号院 13 号楼 01-318-10 室
法定代表人 王薇
注册资本 194,298.75 万元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
监理除外);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创业空间服务;停车场服务;以自
经营范围
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
件开发;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
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网络文化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1.03%;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持股 6.98%;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承安 12 号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持股 3.41%;沈臻宇持股 2.8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
主要股东 司持股 2.15%;北京复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复远复兴一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持股 2.13%;魏巍持股 1.33%;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泰德圣投资泰来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30%;夏璐持
股 1.30%;任丽必持股 1.14%。
注:万通发展股权结构系其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法人/组织名称 海南权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9028MACR1RUT0P
成立日期 2023/08/11
注册地址 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新村镇雅居乐海境新天 B-96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左田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5,000.00 万元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除
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徐左权出资 30.00%;徐小淇出资 30.00%;徐右权出资 30.00%;张萍
主要股东
出资 9.00%;上海左田科技有限公司出资 1.00%。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知融芯言、万通发展和海南权淇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
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标的公司成立于 2019 年,是一家专注于微波毫米波相控阵 T/R 芯片设计、
开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相控阵 T/R 芯片全套解决
方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
的情况,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
转移的其他情况。
(1)基本信息
法人/组织名称 成都知融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MA6B39AE78
是否为上市公司合并范
是 √否
围内子公司
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上市
√是 □否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交易方式 √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 □向标的公司增资 □其他,___
成立日期 2019/07/19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480 号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宋柏
注册资本 2,777.78 万元
集成电路研发、设计;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计算机硬件、
通讯设备(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和卫星地面接收设备)
经营范围 的研发、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及技术
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
经营活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
所属行业
“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股权结构
①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2,777.7778 100.00%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2,777.7778 100.0000%
注 1:本次转让后的股权结构以实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注 2: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产生尾差原因所致,下同。
②知融芯言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成都矽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成都知融芯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合计 1,000.00 100.00%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676.80 100.00%
注 1:本次转让后的股权结构以实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注 2:杨鹏系标的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宋柏系标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首席技术官。
(3)其他信息
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条件之一为:本次股权转让经标的公司的股东会批
准且现有股东分别就标的股权放弃优先购买权。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标的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名称 成都知融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类型 股权资产
本次交易股权比例(%) 50.3616
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审计机构名称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是否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审计机
√是 □否
构
项目 2026 年 1-3 月/2026 年 3 月末 2025 年度/2025 年末
资产总额 4,189.11 3,895.49
负债总额 1,577.86 1,253.95
净资产 2,611.25 2,641.54
营业收入 364.30 1,359.08
净利润 -30.29 -930.37
标的公司当前收入规模相对较小,主要系其下游行业尚处于商业化导入期、
行业整体市场尚未起量。标的公司已在相控阵 T/R 芯片领域取得较好的技术积
累,且与上市公司在技术及应用领域、供应链、资本市场资源及管理等方面具有
显著协同效应,本次收购有利于公司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开拓公司第二业绩增
长曲线,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可持续发展水平。
鉴于标的公司未来业绩的释放依赖其产品在下游市场的导入进度及核心产
品的研发迭代节奏,上市公司将其后续产品导入和核心产品研发迭代的进展设置
为业绩承诺指标,作为对赌条款纳入股权转让协议,以切实保障本次交易目的的
实现及上市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6 年 3 月
上述评估值,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一致,标的公司 50.3616%股权的交易价格确
定为 15,108.48 万元。
(1)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名称 成都知融科技有限公司
√ 协商定价
√ 以评估或估值结果为依据定价
定价方法 公开挂牌方式确定
其他: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15,108.48
交易价格
尚未确定
评估/估值基准日 2026/3/31
采用评估/估值结果(单 □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 √市场法
选) □其他,具体为:
评估/估值价值:知融科技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31,400.00 万元
最终评估/估值结论
评估/估值增值率:1102.49%
评估/估值机构名称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知融科技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
估并出具了《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成都
知融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6)第
预测的支撑相对不足,收益法预测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而市场法则基于可比公司
公开市场交易价格,更能反映市场参与者对被评估单位所在行业及同类企业的当
前定价预期。综合比较后,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通过市场法评估过程,在评估假设及限定条件成立的前提下,知融科技在评
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 2,611.25 万元,评估价值 31,400.00 万元,评
估增值 28,788.75 万元,增值率 1102.49%。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公司已委托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并委托第三方评估
机构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交易定价
以评估结果作为基础,综合考虑标的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
水平、业绩承诺安排等因素,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定价的合理性分析
情况如下:
(1)标的公司前次融资情况
技增资 2,500.00 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277.78 万元,其余 2,222.22 万元计入
资本公积。该次增资完成后,知融科技注册资本由 2,500.00 万元增至 2,777.78 万
元,海南权淇持股比例为 10%。前次融资价格对应知融科技投后估值约为
(2)本次交易估值在标的公司前次融资估值基础上略有上涨,具有合理性
公司本次收购标的公司股权的估值为 30,000.00 万元,较标的公司 2025 年前
次融资投后估值 25,000.00 万元略有上涨,主要系:a.随着相控阵 T/R 芯片下游
应用市场的不断发展,该等芯片市场需求有望加速释放;b.标的公司在相控阵 T/R
芯片领域已取得较好的技术积累;c.标的公司成长性预期良好,根据标的公司业
绩承诺方业绩承诺,标的公司 2026 年营业收入预计不低于 3,000.00 万元,较 2025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约 120%;d.公司与标的公司在技术及应用领域、供应链、资
本市场资源及管理等方面,具有显著的协同效应。
基于标的公司业务情况,选取同行业上市公司如下:
公司简称 公司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微波毫米波相控阵 T/R 芯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
可比公司一
务
可比公司二 公司主要从事毫米波微系统的研发、制造、测试和销售
公司主要从事有源相控阵 T/R 组件和射频集成电路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
可比公司三
和销售
截至 2026 年 8 月 21 日,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市值、市销率 PS 倍数情况如
下:
公司简称 市值(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市销率 PS
可比公司一 214.15 4.05 52.93
可比公司二 76.95 7.40 10.39
可比公司三 474.55 23.86 19.89
平均值 255.22 11.77 27.74
标的公司 3.00 0.30 10.00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营业收入系 2025 年年度数据;标的公司估值系公司本次收购股份估值,
营业收入系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方承诺 2026 年度营业收入。
由上表可知,同行业上市公司市销率平均值为 27.74 倍,标的公司本次交易
估值对应市销率为 10.00 倍,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市销率平均水平。因此从相对
估值角度分析,本次标的公司的交易作价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估值在标的公司前次融资估值基础上略有上涨,且交易
估值倍数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估值倍数,交易定价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协议的主要条款
(1)转让方:知融芯言(上海)信息有限公司、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海南权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受让方: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况”。
经各方协商一致,受让方受让标的股权应向转让方支付的转让价款合计为
民币,应向万通发展支付的转让价款为 6,000.00 万元人民币,应向海南权淇支付
的转让价款为 3,000.00 万元人民币。
各方确认,自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
定银行账户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
(1)标的公司股东会已就本次股权转让作出有效批准决议;
(2)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已分别书面放弃优先购买权或放弃期限已届满;
(3)标的公司股东会已就知融芯言实缴出资期限、实缴出资金额的变更事
项、公司章程修订作出有效批准决议;
(4)转让方股东会/董事会/合伙人会议已就本次股权转让作出有效批准决议;
(5)转让方/标的公司已向受让方提供上述文件的原件或与原件一致的扫描
件。
本次交易前,知融芯言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对应的认缴出资额尚有 750 万
元未实缴到位。各方在此同意并确认,知融芯言应当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10 个工
作日内将未实缴的出资额缴清,完成全部实缴出资义务。
标的公司应在转让价款支付完毕之日(即交割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受让
方签发证明受让方所持标的公司标的股权的出资证明书以及显示收购方为标的
公司股东并持有标的股权的股东名册。自交割日起受让方成为持有标的股权的公
司股东,对应享有所持股权的全部权利和相关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
标的公司及受让方应在转让价款支付完毕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向主管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办理完毕转让方持有的标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的公司变更备案手续
(“交易完成”)。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情况
业绩承诺方为知融芯言(以下简称“补偿义务人”)。
补偿义务人承诺标的公司实现以下两期年度经营业绩(以经收购方和补偿义
务人共同认可的具备证券从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
审计报告合并财务报表口径营业收入金额为准):
第一期:2026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前完成特定类型供应商的产品导入。
第二期:2027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且在 2027 年 6 月 30 日前
完成特定芯片全部研发定型、样品测试技术方案固化,相关知识产权完整归属标
的公司,前述事项提供标的公司完整研发报告、标的公司作为申请人的版图申请
文件作为完成依据。
业绩考核周期:2026 年度、2027 年度连续两年,采用两年累计整体结算方
式核算业绩完成率,不单独单年结算补偿。
累计承诺营业收入=2026 年承诺 3,000 万元+2027 年承诺 6,000 万元=9,000
万元;
累计实际营业收入=2026 年度审计营业收入+2027 年度审计营业收入。
若“2、承诺业绩指标”中所述任一承诺业绩指标(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收入
指标、产品导入、研发目标)未能完全实现,收购方有权要求补偿义务人回购收
购方所持标的公司全部股权,回购价格计算公式为:本次交易收购方支付的收购
款全款*(1 + 5%*持有股权天数/365)。杨鹏、宋柏(以下简称“原实控人”)就
前述回购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具业绩结算确认单;
确认触发“4、股权回购”中回购条件的,收购方有权在结算确认单签署后
股权,补偿义务人和/或原实控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应在收到通知后 30 个工作
日内完成回购款支付,收购方应在收到全部回购款后 30 个工作日内办理将其所
持标的公司股权过户给补偿义务人和/或原实控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的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变更登记手续。其他现有股东届时应当配合标的公司完成必要的内部决
策程序并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配合完成股权回购的实施。
若“2、承诺业绩指标”中所述任一业绩承诺指标未能完全实现,补偿义务人
和原实控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未能按照“5、股权回购实施流程”中约定的时间
足额支付全部回购款或补偿义务人和原实控人不具备实施回购所必要的支付能
力的,收购方有权改为要求补偿义务人进行股权补偿,具体补偿数量如下:
(1)若两年累计实际营业收入<9,000 万元,即业绩完成率不足 100%,收
购方有权要求补偿义务人补偿的股权比例=(1-累计实际营业收入÷累计承诺
营业收入)×收购方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合计(包括直接、间接)所持标的公司股
权比例(即 50.3616%)。收购方有权要求补偿义务人补偿的注册资本额=标的公
司注册资本 2,777.7778 万元×应补偿股权比例。
(2)若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未完成特定类型供应商的产品导入,收购方有
权要求补偿义务人补偿届时占标的公司股权总数 5%的公司股权。
(3)若 2027 年 6 月 30 日前未完成以下全部内容:i.特定芯片全部研发定
型、样品测试技术方案固化,ii.相关知识产权完整归属标的公司,前述事项提供
标的公司完整研发报告、标的公司作为申请人的版图申请文件作为完成依据,收
购方有权要求补偿义务人补偿届时占标的公司股权总数 5%的公司股权。
补偿义务人根据本条(1)(2)(3)项业绩补偿触发条件向收购方补偿股权
比例累计计算,其中(1)项补偿应以届时标的公司股权总数的 10%为上限。
收购方改为要求补偿义务人进行股权补偿的,应当向补偿义务人发出通知,
收购方以 1 元的价格向补偿义务人购买补偿股权。补偿义务人应在收到通知后
收购方名下,相关税费由补偿义务人自行承担。其他现有股东届时应当配合标的
公司完成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配合完成股权补偿的实施。
股权补偿完成后,补偿义务人“4、股权回购”中的回购义务自动消灭,收购方
不得再就回购事宜追究补偿义务人及原实控人任何责任。
(三)剩余股权收购安排
若标的公司足额完成“(二)业绩承诺及补偿情况/2、承诺业绩指标”所述的
各项业绩承诺指标,收购方将力争于 2029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标的公司剩余股权
的收购,优先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实施。
届时收购方将严格遵守中国法律和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的规定,充分履行上
市公司必要的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与知融芯言、万通发展及原实控人协商确定
最终的收购方案。
(四)其他条款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改组,董事会成员为 5 名,各方委
派规则如下:
收购方有权委派 3 名董事;知融芯言有权委派 2 名董事;
公司设董事长 1 名,收购方提名,经董事会选举后产生。
六、收购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具有清晰的产业背景和明确的商业逻辑。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
司将切入微波毫米波射频领域,突破原有以 Wi-Fi 射频前端为主的业务边界,实
现从短距离向长距离无线传输市场的延伸,上市公司的产品范围及下游应用领域
得到进一步拓展。依托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技术及应用领域、供应链、资本市
场资源及管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协同,上市公司有望在新兴应用领域形成新的业务
增长点,有利于上市公司开拓第二业绩增长曲线,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符合上市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而言:
在技术及应用领域方面,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无线通信频段覆盖范围、应
用领域上高度互补,通过技术协同,形成跨频段、跨领域的射频前端整体解决能
力。上市公司长期深耕 Wi-Fi 射频前端领域,产品已覆盖 2.4GHz、5GHz、6GHz
等 Wi-Fi 常用工作频段,主要应用于短距离无线传输,而标的公司的产品和技术
积累集中在 Ku(12-18GHz)、Ka(26.5-40GHz)等微波毫米波频段,主要应用于
长距离无线传输。标的公司在上述频段的技术积累可填补上市公司的技术不足,
而上市公司成熟的 Sub-6G 技术积累亦加快标的公司相关产品的研发速度;
在供应链方面,双方可整合供应链资源,共享工艺平台,优化供应链管理能
力,并通过集中采购获得更高的议价能力及供应商资源支持;
资本市场资源及管理方面,双方亦高度协同。标的公司处于业务快速发展期,
资金及人才需求相对较高,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可依托上市公司资本平台获
得融资支持与品牌背书,增强对研发人才的吸引力;上市公司成熟规范的治理机
制亦可在财务、内控、知识产权管理及人才激励等方面为标的公司赋能,提升其
经营管理水平,降低整体经营成本。
七、风险提示
(一)商誉减值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在公司合并资产负债
表中预计形成一定金额的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收购形成的
商誉将定期进行减值测试。若标的公司未来经营活动出现不利变化,则可能存在
商誉减值风险,从而对公司未来的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二)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不达预期的风险
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359.08 万元及 364.30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930.37 万元及-30.29 万元,业绩规模相对较小且尚未盈利。
虽然标的公司产品具有较好的应用潜力和增长前景,但未来若市场竞争加剧、原
材料供应短缺或价格上涨、下游市场需求不及预期以及重要客户合作关系等因素
发生变化,可能导致标的公司经营业绩承压,从而出现经营业绩不及预期的风险。
(三)业务整合以及协同效应不达预期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尽管公司与标的公司
在技术及应用领域、供应链、资本市场资源及管理等方面具有显著协同效应,但
鉴于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在企业文化、组织架构及管理模式等方面客观存在一定
差异,双方在业务整合、日常运营管理及人员融合过程中仍可能面临一定的整合
及协同效应不达预期的风险。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