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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微: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6年度)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2 00:38:11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转债代码:118036                转债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6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八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
文件,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编制。中信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
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
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
中信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信证券作为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微”、“发
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力合转
债”,债券代码:118036,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受
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
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发行人于
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及相关公告,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
如下: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 2022 年 8 月 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 2022 年 9 月 6 日召开的
  本次发行已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
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深圳市力
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3〕1070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55 号”文同意,公司 38,000.00 万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力合转
债”,债券代码“118036”。
二、
 “力合转债”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
  (二)债券简称:力合转债。
  (三)债券代码:118036。
  (四)债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发行规模:本期可转债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8,000.00万元。
  (六)发行数量:380.00万张。
  (七)票面金额: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
面值价格发行。
  (八)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即自2023年6月28日至2029年6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
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九)债券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
  (十)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
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
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
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
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
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
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
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十一)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7
月 4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 年 1 月 4 日)起至可转债
到期日(2029 年 6 月 27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
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十二)转股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43.78 元/股,不
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
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
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
交易均价。
  (十三)信用评级情况: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评级,根据东方金诚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发
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为
AA-。
  (十四)信用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十五)担保事项:本次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十六)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三、本次债券重大事项具体情况
  中信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现将本次《深
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力合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牌的
公告》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
   因“力合转债”实施转股价格修正条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                          停牌起始        停牌   停牌终止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复牌日
  码                            日          期间    日
    修正前转股价格:23.83 元/股
    修正后转股价格:18.50 元/股
    “力合转债”本次转股价格修正实施日期:2026 年 8 月 18 日
    “力合转债”于 2026 年 8 月 17 日停止转股,2026 年 8 月 18 日恢复转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70号”文同意注册,深
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8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8,000.00万元,
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6月28日至2029年6月27日。
   经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自 律 监 管 决 定 书 〔 2023 〕 155 号 ” 文 同 意 , 公 司
“力合转债”,债券代码“118036”。
   根据有关规定和《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
的“力合转债”自2024年1月4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43.78
元/股。
   因公司办理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
“力合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0月9日起调整为43.7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可转换公司债券“力合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力合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
月23日起调整为36.1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力
合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因公司办理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及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力合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
年12月2日起调整为36.0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力合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
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
  因公司向下修正“力合转债”转股价格,“力合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5
年2月28日起调整为2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下修正“力合转债”转股价格暨
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力合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
月6日起调整为23.9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力合
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力合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6
月10日起调整为23.8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力合
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与触发情况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
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
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
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
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
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
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
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自 2026 年 6 月 17 日至 2026 年 7 月 29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20.26 元
/股)的情形,触发“力合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三)本次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力合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提议
向下修正“力合转债”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4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力合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时授权董事会根据
《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
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完成本次修正相关工作之
日止。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力合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力合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 23.83 元/股向下修正为 18.50 元/股。
  (四)本次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结果
  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为 17.44 元/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
均价为 18.41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力合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3.83 元/股向下修
正为 18.50 元/股,调整后的“力合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8 月 18 日起生效。
“力合转债”于 2026 年 8 月 17 日停止转股,2026 年 8 月 18 日起恢复转股。
四、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影响分析
  自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7月29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0.26元/股)的情
形,发行人对“力合转债”转股价格进行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未对
发行人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构成影响。
  中信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
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
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
判断。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6年度)》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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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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