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最具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6-072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
回购的股份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
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权董事会决定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制定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2026 年
(1)截至 2025 年末经审计的未分配利
度中期分红方案如下:1、中期分红的考虑因素:
润以及货币资金余额情况;
(2)2026 年度经营规划与中期盈利情况预测;
(3)资本开支
计划及经营性资金管理目标。2、中期分红的金额区间:人民币 10,000 万元至 15,000 万
元。3、授权安排: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中期分红方案范围
内,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4、调整机制:如因公司外部环境变化或不可抗力
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中
期分红方案进行调整”,并经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632,056.10 万元(合并报表),
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9,551.40 万元。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成为最具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与财务情况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26 年半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0 元(含税)。以截至 2026 年 7 月
红利人民币 141,083,827.6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
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
调整情况。由于公司存在已回购股份,本次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
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合理统筹资本开支、经营性资金需求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
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方案已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尽快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