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7 证券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2026-037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111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6/8/10 - 2026/8/11 2026/8/11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6 年 6 月 29 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105,560,662股
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连同公司已于 2026 年 1 月向全体股东派发的 2025 年中期现
金红利 610,666,616.20 元(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 元,含
税 ) , 公 司 2025 年 度 全 年 拟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6/8/10 - 2026/8/11 2026/8/11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其他 A 股股东(包含无限
售条件股份和有限售条件股份)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
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
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
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
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
接计入股东账户。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国化投资有限公司。
(1)对于持有公司 A 股股票的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根据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101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
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
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
额,实际税负为股息红利所得的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股息
红利所得的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
人所得税。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所得税,每股实际派
发现金红利 0.111 元人民币(含税)。待上述股东转让公司股票
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
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
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
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公司 A 股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
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由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现金红利所得税,税
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0999 元人民币。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
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
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持有公司 A 股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
个人),其现金红利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
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
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
税〔2014〕81 号),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
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0999 元人民币。如果香港投资者涉及享
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按照《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
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
第 60 号)等规定执行。
(4)对于持有公司 A 股股票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
其股息红利所得由其按税法规定自行纳税,本公司将不代扣代缴
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111 元人民币(含税)。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有关事项的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9765697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