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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特电气: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04 21:05:50

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6-050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
                 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特电气”)于 2026
年 8 月 4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同日,公司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委员以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 名,独立董事 3 名,
具体成员如下:
生、朱彦臣先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且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1) 审计委员会:赵贺春先生(召集人)、舒东先生、朱彦臣先生;
  (2) 战略委员会:谭勇先生(召集人)、赵云云女士、朱彦臣先生、陈培
     智先生、金涛先生;
  (3) 提名委员会:金涛先生(召集人)、宗宝峰先生、赵贺春先生;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舒东先生(召集人)、谭勇先生、金涛先生。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赵贺春先生为
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上述委员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
表情况如下:
  上述人员(段婷婷女士、肖崴先生、展博娜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第六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秘书段婷婷女士、证券事务代表展博娜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
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合理性说明以及保持公司
独立性的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谭勇先生作为公司核心主业的创始人,深耕
电力设备行业多年,对公司现有业务板块拥有深刻的产业认知和丰富的运营经验。
由其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有利于提升经营决策的统筹效率与落地执行,
兼顾公司规范治理和长远发展的要求,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同时,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
等内部制度合理划分董事会和总经理的职权,严格区分决策层与执行层的职责,
确保董事会依法履行重大事项决策、监督、考核等法定职权,总经理在董事会授
权范围内开展日常经营管理。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治理制衡机制,严格落实人员独
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规范关联交易决策与披露程序,强化独立
董事监督职能,完善内部控制与风险防控体系。上述措施能够有效保障公司的独
立性。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兴北三街 50 号
  联系电话:010-85577061
  邮箱:zhengquanban@xinhuadu.com.cn
  邮编:100176
  五、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蒋剑平先生、王少华女士在本次换届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离任后亦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剑平先生、王少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及关
联人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其他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
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段婷婷女士,女,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长江商学院 EMBA 在读。2010 年 06 月至 2017 年 04 月,任公司研发助理、证
券事务代表;2017 年 04 月至 2017 年 07 月,任江苏苏北花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秘书;2017 年 08 月至 2025 年 10 月,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26 年 8
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之日,段婷婷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84,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段婷婷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
  肖崴先生,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年 01 月至 2003 年 09 月,就职于中国地质工程集团中地基业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历任财务部主管、经理;2003 年 10 月至 2005 年 09 月,就职于三河华菲超硬材
料有限公司和三河华菲金刚石工具制造有限公司,任财务室主任;2005 年 10 月
至 2017 年 07 月,任公司财务经理;2017 年 08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之日,肖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12,2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肖崴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
人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
  展博娜,女,199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
持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 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中
国上市公司协会证券事务代表结业证书(中级),已通过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
业资格考试。2018 年 3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职于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历
任融资管理部融资经理、证券部经理;2021 年 6 月至 2023 年 6 月任职于北京中
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23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之日,展博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
联关系。展博娜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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