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26-043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6年7月2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股份回
购方案,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用于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00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8.00元/股。本次回购
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
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本次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
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购公司股份1,414,36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0%,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购公司股份2,405,04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67%,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6年7月28日至2026
年8月4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实施期限等
内容与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总金
额已接近回购计划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
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
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回
购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回购方案提议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
在直接或间接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
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
十八条、十九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公司股本预计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2,405,04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7%,回
购股份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办理完成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后,
预计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82,920,149 23.21% 82,920,149 23.36%
无限售条件股份 274,402,665 76.79% 271,997,625 76.64%
合计 357,322,814 100.00% 354,917,774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2,405,040股,目前全部存
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该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
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后续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根据回购股
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