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骐环保
股票代码:30092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王根九
通讯地址:安徽省铜陵县********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王凤仙
通讯地址:安徽省铜陵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王健业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王悦
通讯地址:安徽省铜陵市********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集中竞价交易)、持股比例达到20%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七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为自然人,签署本报告书无需获得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骐环保中持有权益的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
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
报告书所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的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
二、对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 指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指 王根九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指 王凤仙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指 王健业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指 王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的统称
上市公司、华骐环保 指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929.SZ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持股比例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
《公司章程》 指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王根九
姓名 王根九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通信地址 安徽省铜陵县********
身份证号 340***********0671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
否
区的居留权
与任职单位
期间 任职单位 职务 注册地 主营业务
的产权关系
董事长 安徽合肥 投资 直接持股60%
今 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合肥 医疗服务 间接控制
今 医院有限公司 、总经理
安徽合肥 投资 间接控制
今 投资有限公司 总经理
安徽江南润丰
资产管理有限 董事 安徽铜陵 投资管理服务 间接控制
今
公司
铜陵市诚泽投
资发展有限公 监事 安徽铜陵 投资管理 间接控制
今
司
执行董事 安徽铜陵 间接控制
今 技术有限公司 、生产和销售
董事 安徽合肥 -
今 科技有限公司 开发、销售
(二)王凤仙(王根九的一致行动人)
姓名 王凤仙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通信地址 安徽省铜陵市********
身份证号 340***********2746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地区的居留权
与任职单位
期间 任职单位 职务 注册地 主营业务
的产权关系
监事 安徽合肥 投资 直接持股40%
今 集团有限公司
监事 安徽合肥 医疗服务 间接控制
今 医院有限公司
监事 安徽铜陵 房地产开发 间接控制
今 有限公司
安徽江南润丰
资产管理有限 安徽铜陵 投资管理服务 间接控制
今 总经理
公司
铜陵市诚泽投
资发展有限公 安徽铜陵 投资管理 间接控制
今 、总经理
司
监事 安徽铜陵 间接控制
今 技术有限公司 、生产和销售
照明电器、电源设备精
监事 安徽铜陵 密加工,照明电器辅材 间接控制
今 科技有限公司
料生产、销售
安徽铜陵 物业管理 间接控制
今 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海南省医尔诺
医疗器械有限 执行董事 海南海口 医疗用品及器材经营 直接持股40%
今
公司
铜陵县铁山头
矿业有限责任 监事 安徽铜陵 金属矿石销售 直接持股49%
今
公司
(三)王健业(王根九的一致行动人)
姓名 王健业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通信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
身份证号 340***********2035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
否
留权
注册 与任职单位的
期间 任职单位 职务 主营业务
地 产权关系
经理、董事 投资 直接持股 100%
至今 管理有限公司 济南
直接持股 100%
至今 械有限公司 理、财务负责人 合肥 械经营
董事 中草药经营 -
至今 有限公司 合肥
监事 药品零售 -
至今 有限公司 合肥
董事、总经理 医疗服务 间接控制
至今 务有限公司 郑州
监事 直接持股 30%
至今 器械有限公司 海口 械经营
董事、总经理 投资 -
至今 有限公司 合肥
董事 商业银行服务 -
至今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铜陵
董事 投资 -
至今 有限公司 合肥
贸易 直接持股 49%
至今 限公司 理 铜陵
(四)王悦(王根九的一致行动人)
姓名 王悦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通信地址 安徽省铜陵市********
身份证号 340***********2045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
否
居留权
与任职单位
期间 任职单位 职务 注册地 主营业务
的产权关系
安徽合肥
至今 划有限公司 事 互联网信息服务 100%
海南海口 医疗用品及器械经营 直接持股 30%
至今 疗器械有限公司 务负责人
安徽合肥 医疗服务 -
至今 医院有限公司 负责人
安徽合肥 投资 -
至今 团有限公司 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安徽合肥 药品零售 -
至今 房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根九、王凤仙系夫妻关系,王健业、王悦分别为二人之
子、之女,王健业、王悦系兄妹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的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
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均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
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主营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主要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
务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持股情况
(万元)
王根九、王凤仙合计
安徽润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0,000 投资
直接持股 100%
王根九、王凤仙合计
安徽健安润华投资有限公司 50,800 投资
间接持股 100%
王根九、王凤仙合计
铜陵润丰置业有限公司 8,000 房地产开发
间接持股 100%
王根九、王凤仙合计
铜陵市诚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000 投资管理
间接持股 100%
王根九、王凤仙合计
安徽常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1,000 生物技术推广服务
间接持股 100%
王根九、王凤仙合计
安徽道地本草药业有限公司 500 中草药经营
间接持股 100%
王根九、王凤仙合计
安徽中科庚玖医院有限公司 40,000 医疗服务
间接持股 100%
安徽健安润华股权投资合伙企 王根九、王凤仙合计
业(有限合伙) 间接持股 100%
安徽润丰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 王根九、王凤仙合计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间接持股 100%
海南省医尔诺医疗器械有限公 王凤仙、王健业、王
司 悦合计直接持股 100%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持股情况
(万元)
安徽医尔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500 医疗用品及器械经营 王健业直接持股 100%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
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无需披露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
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和决策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基于对上市公司发展前景与投资价值的认可,综合考虑自有
资金投资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0.00%,
触发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
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
股票价格等因素,决定是否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
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4名自然人,作出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9,819,981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具体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 19,819,981 1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6,426,641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00%,具体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 26,426,641 20.00%
三、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
司股份,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股东 成交数量( 交易价格区间 占公司总股本
交易时间 买卖情况
名称 股) (元) 的比例(%)
王根九 2,494,660 11.99-15.10 1.89
王凤仙 4,112,000 11.98-15.09 3.11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与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用于取得上市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于自有
资金和合法自筹资金,主要为自有资金,不存在银行贷款、信托借款等杠杆资
金,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为
本次权益变动提供财务资助、担保或其他形式补偿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结构
化安排等方式筹集资金的情形。
第六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0.00%,触发本次权益变
动信息披露义务,未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第七节 后续计划
一、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如果在未来12个月内实施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
出重大调整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
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二、对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
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的
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明确计划,暂无对上市公司
拟购买或置换资产重组的明确计划。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筹划相关
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调整的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上市公司经营管理
需要,本着完善公司治理、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原则,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
况需要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进行调整,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
的计划。在未来如有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
作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
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
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
调整的计划。在未来根据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或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如有对
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
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上述调整,信息披
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
务。
第八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
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股东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同时承担相应股东义务。本
次权益变动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业务独立、机
构独立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不
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关系。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未与上市公司发生
交易。本次权益变动后,若未来因上市公司经营需要,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所
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发生必要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平等、自愿
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以保证
上市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
第九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上市公司进行
资产交易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净资产5%以上的重大资产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过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
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更换的情形,亦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进行补偿或者任何类似安排的行为。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合
意或者安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披露的对上市公
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合意或者安排。
第十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权益变动事项外,信
息披露义务人于2026年3月至2026年7月期间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及减持公司股份,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姓名 交易时间 买卖情况 成交数量(股) 交易价格区间(元/股)
集中竞价交易买入
王根九 2026年6月 235,600 10.59-10.70
王凤仙
王健业 集中竞价交易买入
王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25日、2026年7月7日、2026年7月1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公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
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权益变动
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十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为自然人,不涉及相关的财务资料。
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
其他重大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提供相关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0%股份,但未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故未聘请财务顾问对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四)关于收购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
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五)关于收购人的直系亲属的名单及其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的
说明;
(六)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证券事务部,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根九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凤仙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健业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 悦
年 月 日
附表:
基本情况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经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271号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华骐环保 股票代码 300929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名称 王根九 安徽省铜陵县********
一住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名称 王凤仙 安徽省铜陵市********
二住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名称 王健业 安徽省合肥市********
三住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名称 王悦 安徽省铜陵市********
四住所
增加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 □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
是否拥有境内、
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 是 □ 否 是 □ 否
外两个以上上市
股5%以上
公司的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公 持股数量:19,819,981股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15.00%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数量:6,606,660股
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5.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时间: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7月31日
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
是 □ 否
持续关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
是 □ 否
同业竞争
是 □ 否 □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未
公司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
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务人前6个月 是 否 □
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书“第十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市公司股票 ”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
是 □ 否
六条规定的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
是 否 □
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否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 □ 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是 □ 否
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
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 是 □ 否
权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根九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凤仙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健业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 悦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