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2 证券简称:君逸数码 公告编号:2026-034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 2026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17,248.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合计转增股本 5,174.40 万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22,422.40 万股,不送红股。如在权益分派预案
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
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
象自主行权,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截至 2026 年 7 月 27 日,2025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行权数量为 441,999 股,公司总股本由 172,480,000 股增
加至 172,921,999 股。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即以
公司现有总股本 172,921,99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7,292,199.9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
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合计转增股本 51,876,599 股,不送红股(具
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公司在权益
分派申请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暂停自主行权。
议通过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一致。
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2,921,999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
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72,921,999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24,798,598 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8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
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
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年 8 月 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资本公积金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转股(股)
一、限售流通股 45,008,265 26.03 13,502,479 58,510,744 26.03
二、无限售流通股 127,913,734 73.97 38,374,120 166,287,854 73.97
三、总股本 172,921,999 100.00 51,876,599 224,798,598 100.00
注:因实施中存在进、舍位,变动后股份数量具体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七、相关参数调整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1548 元。
中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的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两年后
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届时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本次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
完成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行权前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等事项的,应对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与行权
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将相应调整激励计
划股票期权行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
义务。
八、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 1886 号
咨询联系人:张志锐 王丽梅
咨询电话:028-85557733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