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6-02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以下简称“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6月9日召开的本公司2025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A股股东的利润分配方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H股股东的利润
分配方案相关事宜另见本公司刊登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
hkexnews.hk)的相关公告。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议通过,股东会决议公告于2026年6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具体利
润分配方案为: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日即2026年3月27日的公司
总股本9,117,197,5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8元
(含税),现金红利总额约为人民币3,263,957千元(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其中A股5,433,797,565股,H股3,683,400,0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3.58元(含税),现金红利总额约为人民币3,263,957千元(如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
应调整分配总额),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通过深股通持有本公司A股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所得税按10%征收,扣税后每10股派人民
币3.222元现金;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注,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
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
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人民币0.71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人民
币0.35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情况。
三、A股利润分配日期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30日;
A股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31日。
四、A股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A股利润分配对象为:截止2026年7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
五、A股利润分配方法
年7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证券账户 股东名称
在A股利润分配业务申请期间(A股利润分配申请日2026年7月21日至A股股权
登记日2026年7月3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其它事项
本次A股利润分配对象中的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如需获取完税证明,请于
税务机关申请。
七、咨询机构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