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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好医疗: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22 00:06:43

  证券代码:920925      证券简称:锦好医疗          公告编号:2026-068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
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
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制定<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议案》,并审议通过《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
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对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审查意见。
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
异议。2025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并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2025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七次会议,对公司《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查并出具了审查意见。
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
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制定<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
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上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57)。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大成
(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第三届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同意的意见。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
发表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情况
 (一) 调整事由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权益分派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 0.5
元人民币现金。根据《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需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二) 调整方法及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
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
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回购
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公司发生派息的,按如下公式调整: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8.77元/股调整为8.72元/
股,本次调整后的上述价格不为负,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
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和律师事务所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
项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
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审查意见》
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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