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领益智造: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20 08:05:02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6-081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回购方案概述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
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
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 亿
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1.10 元/股
(含本数)。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并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报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为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00000 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5 月
情况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21.10 元/股
(含)调整为不超过 21.08 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回
购价格上限自 2026 年 5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股
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调整为
“不低于人民币 4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上
限不变,仍为 21.08 元/股。按调整后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 8 亿元(含)及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21.08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7,950,664 股,占公
司当前总股本的 0.47%;按调整后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人民币 4 亿元(含)及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 21.08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8,975,333 股,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的 0.2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准。除上述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相应调整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外,回购股份方
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80)。
   二、股份回购实施进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
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
情况,包括已回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支付的总金额等,
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6 年 7 月 17 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 29,062,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6%,最高成交价为 14.43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12.45 元/股,成交金额为 399,113,070.31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等符合《回
购报告书》;
   (二)公司回购股份价格均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的价格上限,回购资金来源
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回购金额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的资金总额上限;
  (三)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
合《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的相关规定: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回购期间,公
司将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7-20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7-20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