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配方案》:以公司最新总股本 708,350,15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 红 利 人 民 币 0.332 元 ( 含 税 ) , 以 此 计 算 合 计 拟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人 民 币
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
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
配的总股本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08,350,154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32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988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32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
月 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六、有关咨询办法
七、备查文件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