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1 证券简称:惠云钛业 公告编号:2026-041
债券代码:123168 债券简称:惠云转债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朝阳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股份计划及股权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
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持有公司52,696,600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13.1739%)的朝阳投资,计划在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
的3个月内(即2026年4月18日至2026年7月17日,下同)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92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02%,占公司
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3.000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
持不超过3,973,6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34%,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
户中股份后的1.00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7,947,238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1.9868%,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2.0000%)。减持期
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
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朝阳投资出具的《朝阳投资有限公司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
倍的告知函》。自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7月15日期间,朝阳投资通过集中竞
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487,4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3718%,
以及上述期间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朝阳投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综 上 ,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后 , 朝 阳 投 资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由 52,696,600 股 减 少 至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朝阳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香港九龙弥敦道******
权益变动时间 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7月15日
股票简
惠云钛业 股票代码 300891
称
变动类
型(可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的比 占剔除回购后的比例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股) 例(%) (%)
A股 5,487,400 1.3718 1.3809
合 计 5,487,400 1.3718 1.3809
说明:截至2026年7月15日公司总股本为400,008,347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
数为397,366,663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因可转债转股使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其持股比
例被动稀释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占总股 占总股
本剔除 本剔除
占总股本 占总股
回购后 回购后
股数(股) 的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总股本 总股本
(%) (%)
的比例 的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52,696,600 13.1739 13.2615 47,209,200 11.8021 11.8805
朝阳投 其中:无限售
资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份
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前是以截至2026年3月26日公司最新总股本400,008,254股以及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
的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397,366,570股计算相关比例;
(2)本次权益变动后是以截至2026年7月15日公司最新总股本400,008,347股以及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
的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397,366,663股计算相关比例;
(3)上述表格中相关数据的比例均按照当时公司总股本计算,计算结果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
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 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意向、承
划 诺及减持计划一致。目前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是□ 否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朝阳投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