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6-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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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
程序
(一)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发
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9 月 28 日披露的《山东赫达第三期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2024 年 9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内部公示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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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0 月 11 日披露的《监事会关于第三期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
意见》(公告编号:2024-071)。
(三)2024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0 月 19 日披露的《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四)2024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与《关于向第三期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
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0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
(公告编号:2024-076)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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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24 年 10 月 19 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
情人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
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亦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
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0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73)。
(六)2024 年 11 月 27 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及《关于第三
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
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等有关规则的规定,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16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 6,430,000 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16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予登记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1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
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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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2025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的议案》与《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9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八)202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10 人,可行权的股
票期权数量为 2,480,000 份;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10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480,000 股。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0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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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2025-091)、《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
(九)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
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
限 制性 股票 激 励计 划 注销 部分 股 票期 权 的公 告》 ( 公告 编 号: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二、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说明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8 日披露
《关于 2025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4,004,916 股后的 345,658,597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 元人民币现金。上述权益分配方案
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实施完毕。
(二)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基于《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董事
会将针对上述权益分配实施情况,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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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0-V=13.03-0.20=12.83 元/份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
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综上,公司将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由 13.03 元/份调整为 12.83 元/份。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基于《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董事
会将针对上述权益分配实施情况,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P=P0-V=6.41-0.20=6.21 元/股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
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
大于 1。
综上,公司将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由 6.41 元/股调整为 6.21 元/股,并将在发生需回购事项时,以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6.21 元/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
三、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对公司
的影响
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
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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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符合公司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
调整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回购注销价格,同意将《关于调
整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齐致(济南)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价格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
准和授权,本次调整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以
及《激励计划(草案)》的安排。
六、备查文件
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法
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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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