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5 证券简称:博隆技术 公告编号:2026-022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3 日收到
董事长、总经理张玲珑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
公司股份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一)提议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玲珑先生。
(二)提议时间:2026 年 7 月 13 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
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董事长、总经
理张玲珑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未
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
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二)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激励。公司如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
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则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六)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不超过 6 个月。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玲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
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玲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
划;若后续提出增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玲珑先生承诺,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
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在收到董事长、总经理张玲珑先生的提议后,对提议内容进行了认真研
究,制定了具体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已于 2026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公告编号:2026-024)。
特此公告。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