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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 2025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10 17:06:03

证券代码:300015            股票简称:爱尔眼科                公告编号:2026-051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的股份 31,363,178 股不参与本次分红派息。本次分红派息将以公司最新总股本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币(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9,268,201,556
股×1 元/10 股=926,820,155.60 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926,820,155.60 元
/9,299,564,734 股×10 股=0.996627 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等情况
股 , 扣 除 公 司 回 购 专 户 31,363,178 股 , 同 时 扣 除 拟 回 购 注 销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利 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926,820,155.6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从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以
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
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性股票数量为 25,831,936 股,公司总股本由 9,325,396,670 股变为 9,299,564,734
股。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无需因股本总额的变动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9,299,564,734 股扣除回购专
户股份 31,363,178 股后的股本 9,268,201,55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
(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
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17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7月9日至登记日:2026年7月16日),如因自派
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
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 188 号爱尔大厦北塔 23 楼证券部
  电话:0731-85136739
  传真:0731-85174161
  联系人:李密、姜亦奇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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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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