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6-028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于 2026 年 7 月 8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
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根据 H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进一步授出》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
有关公告同步披露如下,供参阅。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Asymchem Laboratories (Tianjin) Co., Ltd.
凱萊英醫藥集團(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821)
根據H股限制性股票計劃進一步授出
茲提述(i)凱萊英醫藥集團(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
「本集團」)日期為2025年1月24日的公告;及(ii)本公司日期為2025年3月18日的
通函(「通函」),內容有關(其中包括)(i)採納H股限制性股票計劃,及(ii)根據H股
限制性股票計劃有條件授出激勵股份。
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董事會宣佈,於2026年7月8日,根據H股限制性股票計劃,本公司向若干僱員參
與者授出合共640,000股激勵股份(「該授出」)。
向承授人授出的股份獎勵詳情如下:
授出日期 2026年7月8日
激勵股份的購買價格 每股激勵股份人民幣1.00元
承授人及授出的 (i) 楊蕊女士(一名執行董事):25,000股激勵股份
激勵股份
(ii) 張達先生(一名執行董事):25,000股激勵股份
(iii) 洪亮先生(一名執行董事):25,000股激勵股份
(iv) 其他承授人(均為本集團僱員):565,000股激勵股份
授出激勵股份的 (i) 楊蕊女士:25,000股H股,於本公告日期,分別約佔
相關股份總數 已發行H股總數的0.09%及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包括
庫存股份)的0.01%;
(ii) 張達先生:25,000股H股,於本公告日期,分別約佔
已發行H股總數的0.09%及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包括
庫存股份)的0.01%;
(iii) 洪亮先生:25,000股H股,於本公告日期,分別約佔
已發行H股總數的0.09%及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包括
庫存股份)的0.01%;
(iv) 其他承授人:565,000 股H股,於本公告日期,分別
約佔已發行H股總數的2.03%及已發行股份總數(不
包括庫存股份)的0.16%。
該授出將通過受託人根據H股限制性股票計劃按現行市價
在場內交易中收購的現有股份支付。由於本公司不會根
據進一步授出發行新股份,因此不會對現有股東的股權
造成任何攤薄影響。
H股於授出日期的 每H股109.5港元
市場價格
歸屬期及歸屬時間表 將歸屬的
激勵股份的
歸屬期附註 最高百分比
第一個歸屬期:自授出日期起12個月期間
屆滿後的第一個交易日起計一年 25%
第二個歸屬期:自授出日期起24個月期間
屆滿後的第一個交易日起計一年 25%
第三個歸屬期:自授出日期起36個月期間
屆滿後的第一個交易日起計一年 25%
第四個歸屬期:自授出日期起48個月期間
屆滿後的第一個交易日起計一年 25%
附註:
股份將受限於三個月的禁售期(「三個月期間」),期間該等
激勵股份不得轉讓予任何第三方。
公司市值全權酌情決定是否再施加三個月禁售期。
表現目標 每個歸屬期的激勵股份的確切歸屬比例應根據本公司層
面及個人層面的績效考核指標的完成情況釐定。
根據授出文據及H股限制性股票計劃規則,績效考核指標
包括營業收入增長率及 ╱ 或淨利潤增長率。該等指標乃
根據本公司當前的發展水平、未來的戰略規劃、行業整
體發展等因素而制定。
回撥機制 儘管有H股限制性股票計劃條款及條件的規定,董事會有
權規定,倘發生若干事件,任何激勵股份須予收回,包
括(a)合資格參與者未能有效履行其職責或嚴重違反或玩
忽職守;(b)合格參與者未能履行或適當履行其職責,導
致本公司遭受重大資產損失等重大不利影響;(c)合格參
與者有收受或索取賄賂、貪污、盜竊、洩露本公司商業
及技術秘密、進行關聯交易損害本公司利益及聲譽,以
及其他對本公司形象造成重大不良影響之違法行為,並
受到處分;(d)合資格參與者違反任何適用司法管轄區的
相關法律及法規,或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的組織章程細
則的規定;(e)合資格參與者未能遵守彼等與本集團訂立
的合約項下的任何不競爭契諾或任何具類似效力的條款
及條件;或(f)董事會真誠地認為有理由終止其合約的任
何其他行為。
當合資格參與者發生任何上述事件時(及就本條而言,
事件是否被視為已發生須由董事會全權決定),董事會可
(但並非必須)向有關合資格參與者發出書面通知,收回
董事會認為適當的已授出激勵股份數目(以尚未歸屬者為
限)。在計算H股計劃授權限額時,被收回的激勵股份將
被視為註銷,而如此註銷的激勵股份將被視為已動用。
財務資助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安排向任何有關人士提供
財務資助,以促成購買激勵股份。
上市規則的涵義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就本公司所深知、盡悉及確信,
除楊蕊女士、張達先生及洪亮先生外,概無承授人為(i)本公司的董事、最高行政
人員或主要股東或彼等任何人的聯繫人;或(ii)一名參與者,其已授出及將授出的
購股權及獎勵超過上市規則第17.03D條項下的1%個別限額;或(iii)關聯實體參與
者或服務供應商,其於任何12個月期間已授出及將授出的購股權及獎勵超過已發
行股份總數的0.1%。概無授出須經股東批准。
進行授出的理由及裨益
本公司相信,該授出可就僱員對本公司作出的各自貢獻激勵彼等,通過向僱員提
供擁有本公司股權的機會,並使彼等的利益與股東的利益一致,來激勵及挽留彼
等為本公司的未來發展及擴張而努力。該授出符合H股限制性股票計劃的目的及
本公司的薪酬政策,並已考慮以下因素:(i)本公司取得的成績及承授人在實現營
運及財務業績的多個關鍵里程碑方面對本公司作出的重大貢獻;及(ii)考慮到彼等
對本集團戰略及可持續發展的角色及貢獻,該授出涉及的激勵股份數目反映了對
本公司帶來的價值及裨益。
獨立非執行董事之批准
根據上市規則第17.04(1)條及H股限制性股票計劃的條款,向上述各董事授出激勵
股份已經獨立非執行董事審核並批准。身為董事的承授人亦已就彼等所涉及的相
關決議案放棄投票。
可供日後授出的股份數目
於本公告日期,根據H股限制性股票計劃授出的2,085,000股尚未行使且已歸屬激
勵股份,已分別以1,125,000股新發行H股及受託人根據H股限制性股票計劃通過
場內交易按當時市價收購的960,000股現有H股支付。於上述激勵股份授出後,H
股計劃授權限額已獲悉數動用,概無任何股份可供日後根據H股限制性股票計劃
授出。
承董事會命
凱萊英醫藥集團(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Hao Hong博士
董事長、執行董事兼首席執行官
中國天津,2026年7月8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董事會由董事長兼執行董事Hao Hong博士,執行董事楊蕊女
士、張達先生及洪亮先生,非執行董事Ye Song博士及張婷女士,以及獨立非執
行董事孫雪嬌博士、侯欣一博士及謝維愷先生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