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1 证券简称:明阳电气 公告编号:2026-042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案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为: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4.5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方案
则按“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实施。
上述事项相关公告已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自主行权发生变化,总股本增加 2,340,278 股,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
整分配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利润分配业务至股权
登记日期间,激励对象暂停自主行权。
二、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14,540,278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50 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0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
月 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7 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30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7
月 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
价格不会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收盘价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
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
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董事会后续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 2024 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并履行相
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公司董秘办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横门兴业西路 6 号
咨询联系人:姚兴存、姜叶
咨询电话:0760-28138001
传真电话:0760-28138199
八、备查文件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