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66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公告编号:2026-023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建 15 艘 8.7 万吨级多用途粮食船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
远海运发展”)拟通过间接全资子公司海南中远海发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南海发海运”)委托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重工”)
所属大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重工”)建造 15 艘 8.7 万吨
级多用途粮食船(以下简称“标的船舶”),交易总金额 478,500 万元人民币
(不含税,上述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已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
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
过去 12 个月,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 Oriental Fleet SHIPPING 11 Limited
通过概括继受造船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方式,向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远海运散运”)全资子公司 WAI FUNG SHIPPING LIMITED(以下简称
“ 惠 丰 公 司 ” )购 入 8 艘 在 建的 21 万吨 级 散货 船 , 交易 总金 额 为转让款
全资子公司 Oriental Fleet SHIPPING 12 Limited 通过概括继受造船合同项下
权利义务的方式,向中远海运散运全资子公司 MARIENVOY SHIPPING LIMITED 购
入 2 艘在建的 6.4 万吨级散货船,交易总金额为转让款 2,498.97 万美元(不含
税)及剩余造船款 4,615 万美元(不含税)。
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海南中远海发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海发航运”)
曾委托大连重工新造 23 艘 8.7 万吨级散货船,交易总金额 733,700 万元人民币
(不含税)。
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海南海发航运委托舟山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新造 6
艘 21 万吨级纽卡斯尔型散货船,交易总金额 316,800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关于前述关联交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
《中远海发关于购买 10 艘在建散货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4)、
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告的《中远海发关于新建 23 艘 8.7 万吨级散货船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6)、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公告的《中远海发
关于新建 6 艘 21 万吨级散货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为公司通过间接全资子公司海南海发海运委托中远海运重工所属
大连重工建造 15 艘 8.7 万吨级多用途粮食船。本次交易将就每一条船舶签署独
立的建造合同,双方议定的单船船价为 31,900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合计金
额为 478,500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本次交易目的和原因详见本公告“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交易事项(可多选) 购买 □置换
□其他,具体为:
交易标的类型(可多
股权资产 非股权资产
选)
交易标的名称 大连重工新造的 15 艘 8.7 万吨级多用途粮食船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 □是 否
是否属于产业整合 □是 否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 478,500
交易价格
尚未确定
自有资金(预计约 25%) □募集资金 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 (预计约 75%)
其他:__________
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
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对于每一艘船舶,买方按
支付安排 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将合同价格分五期支付给卖方,较
小比例的合同价格应在前四期支付,而大部分的合同
价格应在船舶交付后的第五期支付。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
是 否
款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远海运发展全资子公司委托大连重工建造 15 艘 8.7 万吨级多用途粮食船的议
案》。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参加会议的董事 8 名,有效表决票为 8 票。本议案同意 3 票,关联董事张铭文先
生、王坤辉先生、叶承智先生、张雪雁女士、郑晓哲先生对该项议案均回避表决。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已经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
披露的关联交易外,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
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情形。
二、交易对方(含关联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对应交易金额(万
序号 交易卖方名称 交易标的
元)
大连中远海运重工 15 艘 8.7 万吨级多用途粮
有限公司 食船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关联法人/组织名称 大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
91210200604867131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成立日期 1992/09/02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中远路 80 号
主要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中远路 80 号
法定代表人 饶洪华
注册资本 513,438.787243 万元
建设港口船坞基地;船舶修理;集装箱修理;拆船;
港口装卸、储运;海洋岸外工程设备修理;造船;货
主营业务 物、技术进出口;船舶、海洋工程装备的技术研发、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船舶、海洋工程设
备销售、租赁、维修及调试;海洋工程装备管理;海
洋石油工程设计及施工;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船舶污
染物接收;国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
关联关系类型
企业
□其他
大连重工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
定,大连重工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与大连重工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
债务、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关系。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连重工日常经营状况正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大连重工新造的 15 艘 8.7 万吨级多用途粮食船。
交易标的为新建船舶,权属清晰,不涉及历史财务数据。本次交易涉及的具
体合同金额详见本公告“五、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部分。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本次交易双方议定的单船船价为 31,900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合计金额为
本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照价格、技术能力和交付时间表等
具体要求,通过与有能力建造并交付同样类型船舶的主要造船厂询价并经综合评
价,大连重工的造船能力、船价、交船期、付款比例、建造经验等核心商业条件
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综合优势。此外,大连重工为本公司在建船舶的建造商,对本
公司新建船舶各项要求更为熟悉。
标的资产名称 15 艘 8.7 万吨级多用途粮食船
协商定价
□ 以评估或估值结果为依据定价
定价方法
公开挂牌方式确定
其他: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 478,500
交易价格
尚未确定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标的船舶的价格均按公平原则,参考并按不高于建造相同类型船舶
的市场报价确定。本次交易的协议条款及交易价格是基于公平原则及一般商业条
款磋商厘定,交易价格符合新造船市场价格,且付款条款、技术条款及交付日期
均符合公司的要求。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本次交易将就每一条船舶签署独立的建造合同,因相同船型的建造合同主要
条款内容均保持一致,因此汇总说明如下:
(一)买方:海南海发海运;
(二)卖方:大连重工
(三)合同价格:每艘船舶的价格为人民币 31,900 万元(不含税),但可能
会根据下文所述的合同条款而有所调整。
(四)合同价格调整
有关船舶的建造要素(即航速、载重量、主机燃油消耗)未能达到建造合同
项下约定的标准,则建造合同项下应付的合同价格可进行下调。如交船日期自规
定的交船日期之后延误超过建造合同项下约定的期限,则建造合同项下应付的合
同价格可进行下调,或海南海发海运有权根据延误情况拒绝该船舶及撤销建造合
同。
(五)付款进度安排: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将合同价格分五期支付给
卖方,较小比例的合同价格应在前四期支付,而大部分的合同价格应在船舶交付
时的第五期支付。
(六)船舶交付时间:预计首船于 2029 年 6 月 15 日或更早的时间交付,其
他陆续于 2030 年底前交付。
(七)合同的修订:建造船舶所依据的规格和计划可在建造合同签订后由其订
约方进行书面修改及╱或更改,但前提是此类修改及╱或更改或其累积改动根据
大连重工的合理判断。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下述条件全部得到满足之日起生效:
(1)各方完成本合同的签署,即本合同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
署及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2)本合同获各方各自内部审批机构审批通过;
(3)本合同获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批准。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及影响
公司围绕航运物流产业主线,专注于以集装箱制造、集装箱租赁、航运租赁
为核心业务,以投资管理为支撑,实现产融投一体化发展,努力打造具有中远海
运特色的世界一流航运产融运营商。
公司积极把握航运产业绿色低碳化发展趋势,进一步落实公司航运产融运营
商战略发展规划,提升价值发现和价值创造能力。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进一步
发挥产融协同优势,提升公司船舶资产规模和质量,夯实公司船舶租赁业务的发
展基石,贡献长期稳定收入与现金流,提高公司整体财务稳健性,增强公司可持
续发展动力。同时,依托海南自贸港政策红利,协同航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
深耕“造、租、运”人民币应用场景,进一步深化人民币在国际航运领域实践运
用,提升市场竞争实力。
(二)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三)本次新造的标的船舶将长期经营性期租给中远海运散运下属惠丰公司
经营。每艘船舶的租赁期为自船舶交付日起的 240 个月±120 天;船舶预计将于
付后预期年租金约将不超过人民币 3860.61 万元(不含税)。租赁期末船舶资产
由出租人负责处置,承租人无购买船舶资产的义务。因中远海运散运属于公司关
联方,该等租船交易构成公司与中远海运集团《经营租赁服务总协议》项下的一
项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经营租赁服务总协议》确定的原则,在股东会
已批准的交易额度内实施该等租船交易。
(四)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了《关于中远海运发展全资子公司委托大连重工建造 15 艘 8.7 万吨级多用途粮
食船的议案》
《关于与中远海运散运开展 20 艘 8.7 万吨级多用途粮食船租赁业务
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条款为一般商业条款,相应协议的条款
及对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与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独立股东利益
的情形。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
决。
《关于中远海运发展全资子公司委托大连重工建造 15 艘 8.7 万吨级多用途粮
食船的议案》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
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