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涉及的
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中瑞评报字[2026]第 601501 号
(共一册,第一册)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涉及的
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涉及的
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
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
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
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
担责任。
三、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
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
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
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
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
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六、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
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七、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及相关资料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
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
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八、我们与本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
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九、资产评估人员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了现场勘察;已对评估
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
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未发现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存在法律权属问
题。但我们仅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价值发表意见,无权对它们的法律权
属作出任何形式的保证。本报告亦不得作为任何形式的产权证明文件使用。
十、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
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
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涉及的
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涉及的
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中瑞评报字[2026]第 601501 号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瑞世联”或我公司)接受贵公司
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公认恰当的
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
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
股权涉及的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2025 年 12 月 25 日中瑞世联出
具了《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涉及的北京版信通技术有
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2025]第 502892 号),评
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截至本次报告日上述经济行为事宜尚未获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批准以及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注册,考虑上次评估报告的
时效性,本次评估为相关交易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价格提供参考,专供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核。
评估对象: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非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评估基准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评估结论:本资产评估报告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经收益法评估,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
价值为 44,443.26 万元,增值 35,142.92 万元,增值率 377.87%。
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涉及的
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收益法)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减)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8,747.70
非流动资产 2 1,878.25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3 120.00
固定资产 4 124.98
使用权资产 5 100.53
无形资产 6 17.79
递延所得税资产 7 3.22
其他非流动资产 8 1,511.73
资产总计 9 10,625.95
流动负债 10 1,325.61
非流动负债 11 -
负债总计 12 1,325.61
净资产 13 9,300.34 44,443.26 35,142.92 377.87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为资产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
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原则上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自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起至
本报告及其结论仅用于本报告设定的评估目的,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
特别事项说明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
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涉及的
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涉及的
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中瑞评报字[2026]第 601501 号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
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公认恰当的评估方法,按照必
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人拟进行股权收购涉及的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次评估的委托人为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黑马”),
被评估单位为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版信通”),评估委托合同未
约定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概况
注册登记情况
企业名称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585848161G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 16737.9464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牛文文
成立日期 2011-11-16
营业期限 2011-11-16 至 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6 号院 6 号楼 1 至 18 层 101 内 8 层 808 室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6 号院 6 号楼 1 至 18 层 101 内 8 层 808 室
技术推广服务;创业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经济贸易
咨询;教育咨询;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
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计算机技术培训;技术培训;销
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人才中介服
经营范围
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人才中介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涉及的
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企业名称 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2335542960B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846.153846 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 1846.153846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李海明
成立日期 2015-03-26
营业期限 2015-03-26 至 2035-03-25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天桥南大街 1 号-2 至 5 层 101 内 5 层 B510-1 室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天桥南大街 1 号-2 至 5 层 101 内 5 层 B510-1 室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版权代理;商标代理;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市
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电子产品销
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
经营范围
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出版物制作;专利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1)2015年3月26日由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云门信安科技有限公司
(简称云门信安)共同出资成立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比例
合 计 500 100% 500 100%
(2)2017年7月7日,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两名新股东。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
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比例
杭州水木泽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合 计 543.4782 100% 543.4782 100%
(3)2017年9月5日,公司对高管进行股权激励,由现股东北京云门信安科技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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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高管团队转让股份(董宏1.5%,熊笃1%、李飞伯1%、潘勤异1.5%),合计转5%。
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比例
杭州水木泽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合 计 543.4782 100% 543.4782 100%
(4)2017年12月14日,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北京龙象之本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罗婓两名新股东。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比例
杭州水木泽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合 计 679.34775 100% 679.34775 100%
(5)2018年12月,通过老股东转让方式杭州水木泽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杭州拾贝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北京龙象之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退出版信通,
股权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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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679.34775 100% 679.34775 100%
(6)2019年4月,通过老股东转让方式罗婓退出版信通,股东罗菲转让给云门信
安1.7778%、董宏转让给云门信安1%,李飞伯转让给云门信安1.2%。股权变更公司股权
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号 (万元) (万元) 比例
合计: 679.34775 100% 679.34775 100%
(7)2019年7月1日,公司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公司注册资本由679.34775万,
变为1800.00万。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号 (万元) (万元) 比例
合计: 1800.00 100% 1800.00 100%
(8)2020年11月,公司推动员工持股计划,成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怡海宏远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宁波有限合伙),由老股东董宏向宁波有限合伙转让1%
股权,由老股东云门信安向宁波有限合伙转让1.5%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表所示:
序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号 (万元) (万元) 比例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怡海宏远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涉及的
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序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号 (万元) (万元) 比例
合计: 1800 100% 1800 100%
(9)2021年11月,公司推动第二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宁波有限合伙增资方式,
向版信通增加注册资本46.153846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为1846.153846万元。公司股
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实缴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号 (万元) (万元) 比例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怡海宏远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846.153846 100% 1846.153846 100%
(10)2024年4月公司老股东向李海明和宁波有限合伙进行股权转让,云门信安转
李海明0.5% ,云门信安转宁波有限合伙0.441%。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号 (万元) (万元) 比例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怡海宏远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846.153846 100% 1846.153846 100%
(11)2024年12月,云门信安转李海明8.85%股权。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股权
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号 (万元) (万元) 比例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涉及的
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序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号 (万元) (万元) 比例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怡海宏远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846.153846 100% 1846.153846 100%
(12)2025年1月,云门信安转李海明16%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北京版信通技
术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号 (万元) (万元) 比例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怡海宏远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846.153846 100% 1846.153846 100%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涉及的
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公司设总经理1名,总经理助理2名,设企业管理中心、客户关系中心、客户成功
中心、技术开发中心、产品创新中心5大中心,设财务部、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
业务运营部、技术研发部、软著认证部等12个部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共有员工55
人,其中硕士4人,本科36人。
截止评估基准日,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拥有2家全资子公司,被投资公司具体
情况如下:
法定代 注册资本 实缴资本 净资产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持股比例
表人 (万元) (万元) (万元)
版信通科技文化(苏
州)有限公司
北京麦版知识产权
服务有限公司
(1)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专注于为App开发与运营企业(业内统称“App开发
者”)提供基于区块链的软著电子版权认证服务。同时,也面向企业用户,提供软件著
作权登记、作品著作权登记等一系列代理或咨询服务。
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运营有电子版权认证联合服务平台,用户面向全国,线
上电子化办理。
(2)经营模式
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软著电子版权认证服务是平台化运营,主要通过代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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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进行运营推广。
(3)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拥有的主要资质如下:
序号 名称 编号 有效期至
历史年度及评估基准日企业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如下表: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母公司口径)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487.34 6,198.89 10,625.95
负债总额 1,416.87 1,356.50 1,325.61
股东全部权益 3,070.47 4,842.39 9,300.34
项 目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3,374.79 4,948.65 7,078.01
利润总额 1,641.40 3,171.70 5,156.17
净利润 1,462.56 2,771.92 4,457.95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合并口径)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457.78 6,689.84 11,658.07
负债总额 1,426.54 1,633.72 1,613.46
股东全部权益 3,031.24 5,056.12 10,044.61
项 目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3,382.38 5,319.67 7,658.79
利润总额 1,628.47 3,434.74 5,712.56
净利润 1,449.65 3,024.88 4,988.49
以上 2023 年财务数据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5)第 018435 号)。2024 及 2025 年财务数
据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北京版信
通技术有限公司合并口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6)第 010676 号)。
(1)主要会计政策
①被评估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
定编制财务报表。
②被评估单位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涉及的
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③被评估单位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④被评估单位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财
务报表。
(2)主要税项
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已经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至 2028 年 10
月 27 日。
被评估单位主要税种及法定税率列示如下表:
税种 具体税率情况
应税收入按 6%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
增值税
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 7%计缴。
地方教育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 2%计缴。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 3%计缴。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 15%计缴。
(3)税收优惠及相关批文
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通过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
局的高新技术企业审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511000918),
有效期为三年。本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②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
(财
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7 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
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
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
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200%在税前摊销。
③根据《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
局公告 2023 年第 6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
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6 号)及《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
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2 号),自
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涉及的
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第三条,为北京麦版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和版信通科技文化
(苏州)有限公司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人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被评估单位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
司的股权。
(四)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包括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
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
人不能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根据2024年12月12日《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文件批准。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北京
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2025 年 12 月 25 日中瑞世联出具了《创业黑马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涉及的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2025]第 502892 号),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截至本次报告日上述经济行为事宜尚未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批准以及取得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注册,考虑上次评估报告的时效性,本次评估为相关交易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价格提供参考,专供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为此需要对北京版信通技
术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是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是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具体资产类型和审计后
账面价值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一、流动资产合计 87,476,965.19
货币资金 45,920,523.00
应收账款 2,997,234.82
预付款项 852,304.61
其他应收款 360,802.76
存货 0.00
其他流动资产 37,346,100.00
二、非流动资产合计 18,782,497.77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涉及的
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 1,200,000.00
固定资产 1,249,819.21
使用权资产 1,005,291.03
无形资产 177,857.85
递延所得税资产 32,196.3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117,333.33
三、资产总计 106,259,462.96
四、流动负债合计 13,256,102.54
应付账款 2,840.00
合同负债 4,802,345.34
应付职工薪酬 2,664,037.36
应交税费 4,255,422.34
其他应付款 109,937.7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33,379.32
其他流动负债 288,140.46
五、负债总计 13,256,102.54
六、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93,003,360.42
具体评估范围仅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内容为准。
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已承诺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评估对
象和评估范围一致,且经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合并
口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6)第010676号)。
(一)评估范围
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负债与委托评估时申报的资产负债、范围一致,委托
人和被评估单位已承诺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
范围一致。
(二)评估范围内主要资产情况
企业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的实物资产为设备类固定资产。
纳入评估范围的非实物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
款、其他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使用权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无形资产等。
以上资产的类型及特点如下:
(1)车辆
运输车辆共1辆,购置于2024年。车辆型号为赛力斯牌SKE6520SSHEVAS等,品牌为
问界M9,车辆在设计许可的负荷下运行,日常维护保养正常,并经过年检合格,可以
继续上路正常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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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电子设备
电子设备主要有笔记本电脑、复印一体机、服务器、办公家具等。部分设备购置
使用时间较长,至评估基准日,设备使用、维护、保养正常。
货币资金包括人民币账户的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货币资金的业务收款。
应收账款主要为企业因代理版权登记业务,应向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预付账款共8项,主要为服务费、托管费等。
其他应收款共6项,主要为押金保证金和社保公积金。
其他流动资产为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本金及利息收入。
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长期股权投资共2项,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被投资公司名称 认缴持股比例% 实缴出资占比% 投资日期 投资成本 账面价值
合计 100 1,200,000.00 1,200,000.00
使用权资产为企业于2024年1月向北京天桥盛世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租赁的房
屋建筑物,评估基准日之具体类型和账面值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面价值
编号 科目名称 项数 出租人
原值 净值
主要为企业计提减值准备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调整租赁确认的递延所得税形成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为定期存款本金及利息收入。
(三)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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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包括:
(1)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
企业申报纳入评估范围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具体内容为:办公软件。上述其他无
形资产均为被评估单位外购获得。具体情况如下:
法定/预计
序号 内容或名称 取得日期 账面价值(元) 使用状态
使用年限
(2)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
企业申报纳入评估范围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包括:境内注册商标 31 项、3 项专
利、37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以及 5 项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A.境内注册商标
序号 注册人 商标名称(图案) 注册号 商标名称 类别 注册有效期限 法律状态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涉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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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注册人 商标名称(图案) 注册号 商标名称 类别 注册有效期限 法律状态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涉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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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注册人 商标名称(图案) 注册号 商标名称 类别 注册有效期限 法律状态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涉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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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注册人 商标名称(图案) 注册号 商标名称 类别 注册有效期限 法律状态
B.专利
序号 证书号 专利名称 发明人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专利权人 授权公告日 专利类型
李海明 李飞伯 北京版信
证书第 上架 APP 的自动监测
熊笃 钱汉涛 限公司
李海明 李飞伯 北京版信
证书第 一种 APP 编码认证系
熊笃 钱汉涛 限公司
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软 李海明 李飞伯 北京版信
证书第
控制方法及系统 熊笃 钱汉涛 限公司
C.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软件 开发完成日 首次发表日 权利取得
序号 证书号 著作权人 权利范围 登记号 使用状态
名称 期 期 方式
软著登字第 版信通应 北京版信通 2017SR269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涉及的
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软件 开发完成日 首次发表日 权利取得
序号 证书号 著作权人 权利范围 登记号 使用状态
名称 期 期 方式
制系统 司
北京版信通
软著登字第 版权保护 2017SR272
司
版盾应用 北京版信通
软著登字第 2017SR414
系统 司
APP 一站 北京版信通
式服务平 技术有限公
软著登字第 2018SR523
记代理系 权代理总公
统 司
APP 一站
北京版信通
软著登字第 式服务平 2018SR549
司
户系统
APP 电子 北京版信通
软著登字第 2018SR862
核验系统 司
北京版信通
软著登字第 易版权平 2018SR885
司
APP 资质 北京版信通
软著登字第 2019SR039
核系统 司
APP 身份 北京版信通
软著登字第 2019SR039
平台 司
APP 电子 北京版信通
软著登字第 2019SR039
系统 司
客服知识 北京版信通
软著登字第 2019SR039
统 司
北京版信通
软著登字第 版权管家 2019SR039
司
移动 APP 北京版信通
软著登字第 2019SR039
系统 司
APP 在线 北京版信通
软著登字第 2019SR039
系统 司
APP 登记
北京版信通
软著登字第 代理线下 2019SR039
司
系统
APP 高品 北京版信通
软著登字第 2019SR039
核系统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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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 开发完成日 首次发表日 权利取得
序号 证书号 著作权人 权利范围 登记号 使用状态
名称 期 期 方式
系统 司
APP 唯一 北京版信通
软著登字第 2020SR158
系统 司
上架 APP 北京版信通
软著登字第 2020SR158
系统 司
北京版信通
软著登字第 易版权代 2020SR158
司
版信通移
北京版信通
软著登字第 动安全 2021SR137
司
平台
版信通移
北京版信通
软著登字第 动安全 2021SR137
司
平台
易版权业 北京版信通
软著登字第 2021SR165
统 司
版信通销 北京版信通
软著登字第 2021SR165
计系统 司
App 发行渠 北京版信通
软著登字第 2021SR165
务平台 司
北京版信通
软著登字第 易版权平 2021SR165
司
APP 版权 北京版信通
软著登字第 2021SR165
子系统 司
北京版信通
软著登字第 App 上架系 2021SR165
司
App 数据追 北京版信通
软著登字第 2021SR185
统 司
版信通 北京版信通
软著登字第 2021SR195
管理系统 司
APP 开发
北京版信通
软著登字第 者信用事 2023SR058
司
平台
游戏产业 北京版信通
软著登字第 2023SR058
平台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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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 开发完成日 首次发表日 权利取得
序号 证书号 著作权人 权利范围 登记号 使用状态
名称 期 期 方式
代理系统 司
APP 电子
北京版信通
软著登字第 2023SR074
核验系统 司
电子版权 北京版信通
软著登字第 2023SR074
系统 司
APP 隐私
北京版信通
软著登字第 2024SR072
系统 司
版信通
北京版信通
软著登字第 CRM 运营 2020SR158
司
V1.0
D.中文域名
序号 中文域名 注册者 所属注册服务机构 有效期
(四)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情况
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除前述未入账无形资产外,未申报其它表外资产。
(五)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的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
本次评估报告2023年财务数据利用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
年9月8日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5)第018435号)的审计
结论。2024年及2025年财务数据利用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
年4月28日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6)第010676号)的审计结
论。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考虑本次所执行的资产评估业务对市场条件和评估对象的使用等并无特别限制和
要求,评估结果应反映评估对象的市场价值,根据评估目的、市场条件、评估对象自
身条件等因素,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本次评估采用持续经营前提下的市场价值作为选定的价值类型,具体定义如下: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
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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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经营在本报告中是指被评估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会按其现状持续下去,并在
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
除非特别说明,本报告中的“市场价值”是指评估对象在中国(大陆)产权交易市场
上所表现的市场价值。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2025年12月31日。
评估基准日由委托人确定。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北京
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2025 年 12 月 25 日中瑞世联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
(中瑞评报[2025]第 502892 号),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截至本次报告日上
述经济行为事宜尚未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批准以及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
注册,考虑上次评估报告的时效性,本次评估为相关交易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价格
提供参考。
六、评估依据
(一)经济行为依据
议》文件。
(二)法律法规依据
号,2023 年 12 月 29 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
次会议通过);
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年国务院令第 797 号修改);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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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2018]99 号);
号);
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7 号);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7 号修订);
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
次会议第三次修正,2020 年 10 月 17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
次修正);
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四次修正);
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次修正,2020 年 11 月 11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第三次修正);
(2013 年国务院令第 633 号第二次修订);
(三)评估准则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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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6 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修订);
(四)权属依据
(五)取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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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其他依据
(2025 年 12 月 05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
(中评协〔2019〕39 号);
协〔2020〕38 号);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依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确定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三种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
分析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市场法适用的前提条件是:
(1)评估对象的可比参照物具有公开的市场,以及活跃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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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关交易的必要信息可以获得。
收益法适用的前提条件是:
(1)评估对象的未来收益可以合理预期并用货币计量;
(2)预期收益所对应的风险能够度量;
(3)收益期限能够确定或者合理预期。
成本法(资产基础法)适用的前提条件是:
(1)评估对象能正常使用或者在用;
(2)评估对象能够通过重置途径获得;
(3)评估对象的重置成本以及相关贬值能够合理估算。
本次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评估方法选择理由如下:
未选用市场法评估的理由: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为 App 开发者提供基于区块链的
软著电子版权认证服务,业务、营业规模较小,在资本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均难以找
到足够的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相似的可比企业交易案例,故不适用市场法评估。
选取收益法评估的理由: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期和收益额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
衡量;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量化,故本次评估选用了收益法。
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的理由: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内
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可以被识别,并可以用适当的方法单独进行评估,故本次评估
选用了资产基础法。
(二)评估方法简介
I. 收益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
评估方法。
股利折现法是将预期股利进行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通常适用于
缺乏控制权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评估。
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法,现金流口径为归属于股东的现金流量,对应的折现率为
权益资本成本,评估值内涵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现金流计算公式为:
股权自由现金流量=净利润+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偿还付息债
务本金+新借付息债务
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法,现金流口径为归属于股东和付息债务债权人在内的所有
投资者现金流量,对应的折现率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评估值内涵为企业整体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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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计算公式为: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净利润+折旧/摊销+税后利息支出-营运资金增加-资本性
支出
根据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经营模式、资本结构、发展趋势等综合分析,本次收
益法评估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计算公式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负债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净值
(1)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营性资产是指与被评估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且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所
涉及的资产与负债。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n
Ri Rn 1
P i
i 1 (1 r ) r(1 r)n
式中:P ──经营性资产价值;
i ──预测年度;
r ──折现率;
Ri ──第i 年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n ──预测期年限;
Rn+1 ──预测期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终值)。
①收益期和预测期
通过分析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及企业自身的经营情况,未发现有影响
企业持续经营的事项,则设定收益期为无限年期。
一般而言,企业近期的收益可以相对准确地预测,而远期收益预测的准确性相对
较差,根据被评估单位的情况,将企业的收益期划分为预测期和预测期后两个阶段。
②预测期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净利润+折旧/摊销+税后利息支出-营运资金增加-资本性
支出
③折现率
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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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现率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 WACC )确定。计算式如下:
E D
WACC Re Rd (1 T )
DE DE
式中:Re ── 权益资本成本;;
Rd ── 债务资本成本;;
E/(D+E) ──权益资本占全部资本的比重;
D/(D+E) ──债务资本占全部资本的比重;
T ──企业所得税税率。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Re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计算式如下:
Re=Rf+β×MRP+Rs
式中:Re ──股权收益率;
Rf ──无风险收益率;
β──企业风险系数;
MRP ──市场风险溢价;
Rs ──公司特有风险调整系数。
④预测期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终值)
预测期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终值)是指预测期后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算至预
测期末年的价值,本次评估设定被评估单位永续经营,且预计至预测期后,企业的经
营收益趋于稳定,预测期后年度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根据预测期末年的企业自由现金
流量调整确定。
(2)溢余资产价值
溢余资产是指超过企业正常经营所需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未涉及的资产。
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或适当的方法进行评估。
(3)非经营性资产净值
非经营性资产净值是指与企业正常经营无关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未涉及的
资产和负债的净值。本次评估根据资产、负债的性质和特点,分别采用适当的方法进
行评估。
付息负债是指评估基准日需要付息的债务。企业无付息负债。
II. 资产基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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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
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各项资产的价值应当根据其具体情况选用适
当的具体评估方法得出,所选评估方法可能有别于其作为单项资产评估对象时的具体
评估方法,应当考虑其对企业价值的贡献。
各类资产、负债具体评估方法如下:
流动资产的评估
被评估单位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
原材料、其他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
包括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通过核实银行对账单、银行函证等,以核实后的
价值确定评估值。
(2)应收款项类
应收款项类具体主要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在对应收款项核
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在扣除评估风险损失后,按预计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
评估值。对关联方往来等有充分理由相信能全部收回的款项,评估风险损失率为 0%。
对有确凿证据表明款项不能收回或账龄超长的,评估风险损失率为 100%。对很可能收
不回部分款项的,且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数额的,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在调查了解的
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
理现状等,参照财会上坏账准备的核算方法,估计出评估风险损失作为扣除额后得出
应收款项的评估值。账面上的“坏账准备”科目按零值计算。
(3)存货-原材料
本次评估,经评估人员现场清查,原材料为企业定制审查使用的材料,由于系统
技术架构选代升级,该介质已完全脱离现行业务场景,既无实际使用价值,亦不具各
流通变现的市场空间。该批介质外体印制被评估单位专属标识,其技术标准与当前市
场体系脱节,且同类产品已退出流通领域多年,签于其涉密属性、企业标识唯一性及
技术代际落后等特征,该库存既无法通过常规销售渠道处置,也不具各废旧物资回收
价值,因此评估为 0。
(4)其他流动资产
主要为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本金及利息收入,本次按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涉及的
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非流动资产的评估
被评估单位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1)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主要为对下属公司的股权投资,共计全资子公司 2 家。被投资单位
名称和评估方法如下表所示:
认缴持股 实缴出资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采用评估方法 评估结果选取方法
比例 占比
北京麦版知识产权服
务有限公司
版信通科技文化(苏
州)有限公司
对拥有控制权且被投资单位正常经营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同一评估基准日对被
投资单位进行整体评估,以被投资单位整体评估后的净资产乘以持股比例确定长期股
权投资的评估值。
(2)设备类资产
根据评估目的和被评估设备的特点,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对可以搜集
二手市场交易信息的设备采用市场法评估。
评估价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A.车辆
通过市场询价、查阅近期网上报价资料,以及参照被评估单位所在地同类车型最
新交易的市场价格等方式分析确定车辆于当地在评估基准日的新车含税购置价,加上
车辆购置税和车辆购置环节产生的其他费用,扣减可抵扣增值税,确定委估车辆的重
置全价。
重置全价=车辆含税购置价/1.13+车辆购置税+其他费用
其中:车辆不含税价=车辆含税购置价/1.13
车辆购置税=车辆不含税售价×10%-30,000
根据关于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3 年第 10 号-《延续和优化新
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对购置日期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元;对购置日期在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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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 1.5 万元。
其他费用包括工商交易费、车检费、办照费等。
根据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 2012 年第 12 号令《机动车强制报废
标准规定》文件规定,以规定行驶里程法和规定使用年限或经济寿命年限法孰低的方
法,确定其理论成新率,并以技术测定成新率和理论成新率加权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规定年限成新率=(规定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100%
行驶里程成新率=(规定行驶里程-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理论成新率=MIN(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
评估人员对车辆进行现场勘察,依据车辆的结构情况进行分项评价、技术打分评
定的办法,确定车辆的技术勘察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技术勘察成新率×60%+理论成新率×40%。
B.电子设备
重置全价=设备含税购置价-可抵扣增值税
=设备含税购置价/1.13
主要采用年限成新率确定。
年限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3)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评估人员通过核查相
关的合同、付款凭证,使用权资产的位置、数量、起始日和到期日以及摊销过程等,
确认资产真实有效,账面计量准确。按照核实后的账面值评估。
(4)其他无形资产
A.无形资产-外购类无形资产
对于评估基准日市场上有销售的外购软件,按照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作为评估
值。
对于定制软件,以向软件开发商的询价作为评估值。
B.无形资产-商标
企业商标为普通商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业务主要为公开招投标获得,商标权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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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于提高企业知名度,拓展市场方面没有显著作用,不能为企业形成收入,且交易市场
中没有可比较的交易案例,故不宜使用收益法及市场法评估。成本法是依据商标权形
成过程中所需要投入的各种费用成本,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商标权价值的一种方法。企
业依法取得并持有商标权,期间需要投入的费用一般包括商标设计费、注册费、使用期
间的维护费以及商标使用到期后办理延续的费用等。本次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其基本公式如下:
P=C1+C2+C3
P:评估值
C1:设计成本
C2:注册成本
C3:维护使用成本
C.无形资产-域名
域名资产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具有为产品带来额外收益的能力,
本次采用成本法评估。成本法是依据域名形成过程中所需要投入的各种费用成本,并
以此为依据确认域名价值的一种方法。使用期间的维护费以及域名使用到期后办理延
续的费用等。本次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域名评估价值=重置成本×(1-贬值率)
D.无形资产-技术类无形资产
由于委估账外技术类无形资产—专利、软件著作权是共同发挥效用的,本次对委
估技术类无形资产作为资产组进行评估。
对于企业目前正在使用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未来年度的收益可以稳定获取,根
据本次评估可以收集到资料的情况,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即预测运用委估技术类无
形资产对应的产品未来可能实现的收益,通过一定的分成率确定委估技术能够为企业
带来的收益,并通过适当的折现率折现到评估基准日时点,以此作为委估技术无形资
产的评估价值。
(5)递延所得税资产
评估范围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是企业核算资产在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企业会计准则规
定与税法规定不同,产生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企业按照暂时性差异
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6)其他非流动资产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涉及的
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其他非流动资产系定期存款本金及利息收入,按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的评估
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一年内
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各类负债在查阅核实的基础上,根据评估目的实现后的被评估单位实际需要承担
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值。
(三)评估结论确定的方法
本次评估结论确定的方法为收益法。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一)接受委托
我公司与委托人洽谈,就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
日、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范围、资产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及方式、评估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评估工作各方参与人工作配合和协助等资产评估业务基本事项达成一致,签订资产评
估委托合同,拟定评估计划。
(二)前期准备
针对本项目特点和资产分布情况,我公司制定了资产评估方案,组建了评估团队。
为便于被评估单位的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理解并提交资产评估资料,我公司对被
评估单位相关配合人员进行了资产评估资料准备工作培训,并指派专人指导被评估单
位清查资产、准备评估资料、核实资产、验证资料,对资产评估资料准备过程中遇到
的问题进行解答。
(三)现场调查
(1)指导被评估单位填表和准备应向资产评估机构提供的资料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指导被评估单位的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在自行资产清查的基础
上,按照资产评估机构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及其填写要求、资料清单等,对纳
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进行细致准确地填报,同时收集准备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和反映性
能、状态、经济技术指标等情况的文件资料等。
(2)初步审查和完善被评估单位填报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了解纳入评估范围的具体资产的详细状况,
然后仔细审查各类“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检查有无填项不全、错填、资产项目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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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等情况,并根据经验及掌握的有关资料,检查“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有无漏项等,同时
反馈给被评估单位对“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进行完善。
(3)现场实地勘查
根据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类型、数量和分布状况,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被评估单
位相关人员的配合下,按照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各项资产进行了现场勘查,
并针对不同的资产性质及特点,采取了不同的勘查方法。
(4)补充、修改和完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现场实地勘查结果,并和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充分沟通,
进一步完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以做到:账、表、实相符。
(5)查验产权证明文件资料
评估人员对评估范围内资产的产权进行了调查,对权属资料不完善、权属资料不
清晰的情况,提请企业核实。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为了充分了解被评估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进
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被评估单位的历史沿革、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必要的产权和经营管理结构;
(2)被评估单位的资产、财务、生产经营管理状况;
(3)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和财务预测信息;
(4)评估对象、被评估单位以往的评估及交易情况;
(5)影响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的宏观、区域经济因素;
(6)被评估单位所在行业的发展状况与前景;
(7)其他相关信息资料。
(四)资料收集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评估资料收集,包括直接从市
场等渠道独立获取的资料,从委托人等相关当事方获取的资料,以及从政府部门、各
类专业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获取的资料,并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了必要分析、归纳
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
(五)评定估算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针对各类资产的具体情况,根据选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
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了初步评估结论。项目负责人对各类资产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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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估初步结论进行汇总,撰写并形成初步资产评估报告。
(六)内部审核
根据我公司评估业务流程管理办法规定,项目负责人在完成初步资产评估报告后
提交公司内部审核。项目负责人在内部审核完成后,与委托人或者委托人同意的其他
相关当事人就资产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沟通,根据反馈意见进行合理修改后出具并
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
(一)基本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
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指一个有资源的买方
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
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将企业整体资产作为评估对象而作出的评估假定。即企业作
为经营主体,在所处的外部环境下,按照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下去。企业经营者负责
并有能力担当责任;企业合法经营,并能够获取适当利润,以维持持续经营能力。
资产按现有用途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
的资产使用用途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假定被评估范围内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
假定按目前和使用方式还将继续使用下去,没有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
假设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资产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
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评估。
(二)一般假设
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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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利影响;
(三)特殊假设
方式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
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止;已出租建筑物的经营状态不会发生重大改变;
测,在假定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实地勘
察作出的判断;
并未对结构等内在质量进行测试,故不能确定其有无内在缺陷。本报告以评估对象内
在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足以维持其正常使用为假设前提。
本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依据以上评估假设与限制条件在评估基准日确定。
实际情形与相关假设、限制条件出现不符,或是假设条件发生重大变动时,本评估结
果一般会失效,签字资产评估师及本评估机构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
评估结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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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十、评估结论
本次评估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对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进行评估。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经审计后资产账面
价值为 10,625.95 万元,负债为 1,325.61 万元,净资产为 9,300.34 万元。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0,625.95万元,评估值为12,508.16万元,评估增值1,882.21万元,
增值率17.71%;负债账面价值为1,325.61万元,评估值为1,325.61万元,无增减值变动;
净资产账面价值为9,300.34万元,评估值为11,182.55万元,评估增值1,882.21万元,增值
率20.24%。
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资产基础法)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减)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8,747.70 8,747.70 0.00 0.00
非流动资产 2 1,878.25 3,760.46 1,882.21 100.21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3 120.00 865.06 745.06 620.88
固定资产 4 124.98 157.57 32.59 26.07
使用权资产 5 100.53 100.53 0.00 0.00
无形资产 6 17.79 1,122.36 1,104.57 6,210.41
递延所得税资产 7 3.22 3.22 0.00 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8 1,511.73 1,511.73 0.00 0.00
资产总计 9 10,625.95 12,508.16 1,882.21 17.71
流动负债 10 1,325.61 1,325.61 0.00 0.00
非流动负债 11 0.00 0.00
负债总计 12 1,325.61 1,325.61 0.00 0.00
净资产 13 9,300.34 11,182.55 1,882.21 20.24
(二)收益法评估结果
在 本 报告所 列 假设和 限定条件下, 采用收益 法评估的股 东全部权益 价值 为
(三)评估结论的选取
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为11,182.55万元;收益法的评估值为44,443.26万元,两种方法
的评估结果差异33,260.71万元,差异率297.43%。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为:
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的评估角度、路径不同。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
考虑的,反映的是企业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
虑的,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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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以下因素,本次选用收益法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北京版信通技术有
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结果为44,443.26万元。
选择收益法结论理由:
资产基础法是在持续经营基础上,以重置各项生产要素为假设前提,根据要素资
产的具体情况采用适宜的方法分别评定估算企业各项要素资产的价值并累加求和,再
扣减相关负债评估价值,得出资产基础法下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反映的是企业
基于现有资产的重置成本。收益法是从企业未来发展的角度,通过合理预测企业未来
收益及其对应的风险,综合评估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时,不仅考虑了各分
项资产是否在企业中得到合理和充分利用、组合在一起时是否发挥了其应有的贡献等
因素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影响,同时也考虑了行业竞争力、企业的管理水平、
人力资源、要素协同作用等资产基础法无法考虑的因素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影响。
我们认为收益法评估结果更能反映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因此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的最终结论。
(四)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
本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
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
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提请报告使用人予以关注:
(一)关于引用其他机构出具报告结论的情况特别说明
本次评估报告利用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
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6)第 010676 号)的审计结论。
(二)关于聘请专家个人协助工作的情况特别说明
此次不涉及聘请专家个人协助工作。
(三)关于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特别说明
根据《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的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
人员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
象的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范围,资产评估专业人员
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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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特别说明
无。
(五)关于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特别说明
本项目不存在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
(六)关于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特别说明
本项目不存在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七)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
的关系
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及其子公司的租赁资产有:
承租人 出租人 位置 租赁期 租赁面积 租金 用途
北京版信通技 北京天桥盛世投资 北京市西城区天桥南大街 1 号 2024 年 1 月 23 日
术有限公司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桥艺术大厦 B 座 5 层 510 单元 -2027 年 1 月 22 日
版信通科技文
苏州元联贰号商业 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 710 号 1 2024 年 3 月 25 日
化(苏州)有 100 ㎡ 9,300.00 元/月 办公
管理有限公司 幢 801 室 807-1 单元 -2026 年 3 月 24 日
限公司
本次评估未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
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八)关于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
特别说明
无。
(九)关于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
疵情形特别说明
无。
(十)本评估报告未考虑由于具有控制权或者缺乏控制权可能产生的溢价或者
折价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亦未考虑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是反映委托评估对象在持续经营、外部宏观经济环境不发
生变化等假设前提下,于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下的价值。
的相关费用和税项;也未考虑评估值增减可能产生的纳税义务变化。
事项,而评估人员履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无法正常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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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原则处理:
(1)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额进行相应调整;
(2)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人应及
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3)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人在资产实际作价时应
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缴金额为 20.00 万元,认缴资本尚未缴清。根据《版信通科技文化(苏州)有限公司章程》
约定,出资时间为 2026 年 12 月 31 日,提请报告使用者予以关注。
项数值之和存在尾差,均为金额单位转换过程中四舍五入所致。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以上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本资产评估报告有如下使用限制:
(一)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范围:
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在载明的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内使用资产评估报告。
告的内容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开媒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
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
任;
(三)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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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
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
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资产评估报告系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
评估准则,根据委托履行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后出具的专业报告,在资产评估机构盖
章及资产评估师签名后方可正式使用。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资产评估报告日为评估结论形成日期,本资产评估报告日为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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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资产评估师:王程刚
资产评估师:程少梅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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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附件一、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
附件二、被评估单位审计报告
附件三、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四、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一)专利证复印件;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复印件;
(三)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四)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附件五、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的承诺函
附件六、签名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附件七、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文件或者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附件八、资产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九、签名资产评估师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十、资产账面价值与评估结论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