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0 证券简称:中国铀业 公告编号:2026-036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计派发现金红利 537,727,272.6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发生如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享有利润分配
权的股本总额变动的情形,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68,181,818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6000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34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
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注:根据先进先出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6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
月 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7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25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7
月 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七区 14 号楼证券与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
公室)
咨询联系人:李笑彦
咨询电话:010-64270515
咨询传真:010-64270311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