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ST联翔: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25 17:54:24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ST 联翔       公告编号:2026-053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6 月 23 日、6 月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161.05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1,144.88 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如公司 2026 年度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数据仍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   公司股票价格短期发生较大波动,期间已累积较大交易风险,公司郑重提醒
    广大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6 月 23 日、6 月 24 日、6 月 2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
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相关的控制权转让、重
大资产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
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明确表示不存在上述各类事项的筹划和安排。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
及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6 月 23 日、6 月 24 日、6 月 2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终止上市风险
利润-1,144.88 万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 2026 年度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数据仍
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为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照相关规定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其他根据《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
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
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