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0 证券简称:肯特催化 公告编号:2026-030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提示性
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江苏
毅达成果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 比例增加□ 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6.91%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6.00%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 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是□ 否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 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
的身份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 □控股股东/实控人 91341000MA2WX
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Q8M1K
金(有限合伙)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不适用
江苏毅达成果创新创 □控股股东/实控人 91320115MA1W1
业投资基金(有限合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Y7R1W
伙)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不适用
上述两家基金均由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控制,属于《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持股及权益变动合并计算。
二、 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基本情况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7),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
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毅达专精”)、江苏毅达成果创新创
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毅达成果”)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
毕。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5 日收到毅达专精、毅达成果发来的《关于减持股份比
例触及 1%整数倍的告知函》。在 2026 年 6 月 11 日至 2026 年 6 月 24 日期间,毅
达专精、毅达成果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822,7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91%。本次权益变动后,毅达专精和毅达成果合计持股比例由
变动前股 变动前比 变动后股 变动后比 权 益 变动 方 权益变动的
投资者名称
数(万股) 例(%) 数(万股) 例(%) 式 时间区间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
集中竞价 2026/06/11-2
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 331.0000 3.66 289.9900 3.21
大宗交易 026/06/24
(有限合伙)
江苏毅达成果创新创业 集中竞价 2026/06/11-2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大宗交易 026/06/24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合计 625.0000 6.91 542.7300 6.00 -- --
注:上表中合计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存在尾数差异,为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导致。
三、 其他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披露的《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本次权益变动与
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
实施完毕。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