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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联锐视: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25 00:04:04

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6-045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 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 16: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
               即 9:15-9: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24 日 9:15-15:00。
锐视二期大楼一楼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人,代表股份40,225,7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826%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96,777,154股,扣除截至股权登记
日 公 司 已 回 购 股 份 2,089,634 股 后 ,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为
出席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3,076,1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2487%。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8人,代表股份3,494,1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690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出席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
股份418,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15%;通过网络投票
出席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3,076,1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2487%。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审议
后表决结果如下:
   同 意 4,607,205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478,9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99.5627%;反对 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1517%;弃权 9,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2856%。
   关联股东北京联众永盛科贸有限公司、徐进、申雷对该议案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 意 40,210,645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479,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99.5679%;反对 7,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2038%;弃权 7,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228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 意 40,210,645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479,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99.5679%;反对 7,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2278%;弃权 7,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204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 意 40,210,645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479,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99.5679%;反对 7,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2278%;弃权 7,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204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更登记的议案》
   同 意 40,213,965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482,4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99.6629%;反对 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1088%;弃权 7,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228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议决议;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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