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6-28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9:15至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6 月 17 日,公司股份总数 2,388,032,769 股。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17 人,代表股份 804,180,1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3.67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783,690,6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2.817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07 人,代表股份 20,489,4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8580%。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11 人,代表股份 23,544,15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054,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27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07 人,代表股份 20,489,4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8580%。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了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以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01,194,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4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558,1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174%;反对 2,73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356%;弃权 24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7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01,211,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3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575,3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905%;反对 2,73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322%;弃权 23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73%。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01,234,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6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598,0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7.4869%;反对 2,67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803%;弃权 26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28%。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01,288,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3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652,6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188%;反对 2,75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120%;弃权 13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91%。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01,256,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9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620,9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842%;反对 2,72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744%;弃权 19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14%。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99,744,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3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108,7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1.1614%;反对 4,30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856%;弃权 13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3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87,724,0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7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8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056%;反对 16,183,9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8.7387%;弃权 27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5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800,997,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3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361,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824%;反对 3,04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467%;弃权 13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08%。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7,170,0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5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027,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5.0638%;反对 3,36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974%;弃权 15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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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海洪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所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