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6-019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6 月 24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练溪大道 999 号浙江彩蝶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 楼会议室(一)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施屹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79,891,828 99.9246 11,600 0.0145 48,700 0.0609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并有权行使表决权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黄忠兰、陈家齐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
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