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
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01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964,08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34.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4,999,993.17元,扣除发行费用
(不含税)人民币2,751,242.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2,248,750.79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5月2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XYZH/2026GZAA3B0468)。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并与保荐人、
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相关内容,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27,641.02 27,500.00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照常建设的情况下,
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
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超过12个月、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
等),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募集资
金投资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募
集资金投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
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
资期限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等要求,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六)关联关系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同时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
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
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
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审议通过的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
董事会提醒股东会,在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授权董事长及总经理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
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侯立潇 程久君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