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6-035
转债代码:118500 转债简称:思瑞定转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瑞浦”或“公司”)
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
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根据
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潘飞作为征集人就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的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 年 6 月 11 日,公司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
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议案。并同日提交披露《关于
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36)。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
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并对截
至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于调整 2023 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关于作废部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本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相关事项已经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作废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共计 2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再具备
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1,500 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
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作废部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
作废合计 11,500 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激励计划
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作废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作废原因、作废数量和信息披露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
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