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6-050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
料已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分别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庄君
新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
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宁继鑫先生回避表
决。
上述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关联委员宁继鑫先生回避表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为:根据本
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情况、个人层面绩效
考核情况,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的解锁条件已成就,决策程序符合《持股
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关于 2025 年
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二)《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全体提名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刘庭君女士具备履行财务总监
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刘庭君女士具备履行财务总监职责所
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关于变更财务
总监的公告》。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