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联合精密: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22 19:17:45

证券代码:001268             证券简称:联合精密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预案
              二〇二六年六月
                发行人声明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预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预案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编
制。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
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
自行负责。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
专业顾问。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同意,本预案所述本次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注
册同意。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
的含义。
会授权,已经获得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具体方
案尚需公司董事会另行审议,且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
决定后方可实施。
资者,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竞价结果协商确定。本次发
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44,900.00        20,000.00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
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
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
入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量)。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股份
数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
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
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
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的数量为准。
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
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
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预案“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
策及执行情况”对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公司未
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进行了说明,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共同享有。
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有关规定,为
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可能
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相关措施及承诺详见本预案“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本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
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备上市条件。
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级管理人员、业务收入结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
       四、本次发行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
                       释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联合精密     指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以简易程序向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
                指
特定对象发行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的行为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
本预案             指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发行对象            指   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
股东会             指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指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报告期             指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及 2026 年 1-3 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注:1、本预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
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本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angdong Yangshan United Precision Manufacturing Co., Ltd.
成立日期        2003 年 8 月 29 日
上市日期        2022 年 6 月 30 日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        001268
股票简称        联合精密
注册资本        10,793.3334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瑞兴
注册地址        阳山县杜步镇工业园
办公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林港创业园新业一路 19 号
邮政编码        528311
联系电话        0757-26326360
传真          0757-26671234
公司网址        www.ysugroup.com
电子信箱        ysu@ysugroup.com
            一般项目:通用零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
            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压延
            加工;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锻件及粉
            末冶金制品制造;有色金属铸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金属
            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普通阀门
经营范围        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研发;阀门和旋塞
            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
            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从生产工艺来看,精密机械零部件首先通过铸造、锻造等方式形成相应的铸
件、锻件等,再通过精密加工等形成符合特定设备功能需求的零部件。精密机械
零部件制造作为一个国家装备制造业整体水平的重要衡量标准,其品类丰富性、
功能性、质量技术水平决定了机械设备整体的性能、质量与可靠性。
  目前,我国已成为门类齐全、规模庞大、基础坚实、竞争力强的机械零部件
制造大国,但从产品结构看,我国机械零部件产品仍以中低端基础产品为主,高
端零部件产品占比较低,同质化现象较为普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2026 年 3 月发布)将产业链自主可控、产业
基础再造作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核心任务,明确多项与精密机械零部件行业直
接相关的部署。2025 年 9 月,工信部等六部门印发《机械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
(2025—2026 年)》,提出发展高可靠、高强度、高品质基础零部件,推动铸
造、精密加工等基础工艺向绿色化、智能化、精细化升级。
  受益于我国制造大国、世界工厂的优势,我国机械零部件企业在全球产业链
重构中逐步提升与发达国家竞争的市场地位。
  据奥维云网(AVC)统计数据,2024 年 8 月至 2025 年 7 月(2025 冷年),
全球家用空调出货量约 2.21 亿台,同比增长 12.90%。同时,国内市场方面,2020
年 1 月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发布的《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明确了空调、冰箱的
安全使用年限,行业已进入大规模更新换代周期,叠加“以旧换新”政策持续发
力,市场需求保持稳定增长。
  这一趋势直接传导至上游压缩机及核心零部件领域,市场对具备更高能效比、
更低噪音、更小体积的高端精密零部件需求持续增长。公司作为美的集团、格力
电器等头部家电整机厂商的核心供应商,亟需通过本次募投项目扩大产能,以匹
配下游客户产品迭代的速度,抓住存量市场更新换代带来的结构性增长机遇,进
一步巩固在制冷压缩机零部件领域的市场地位。
  当前全球制冷家电供需格局持续重塑,海外新兴市场城镇化提速、海外本土
产能供给紧张,叠加部分国家进口管控政策倒逼供应链本土化布局,国产家电品
牌出海红利凸显。美的集团、格力电器、海立股份等头部制冷家电及压缩机企业
加速全球化布局,持续布局海外建厂、拓展海外经销渠道,海外整机及压缩机订
单放量增长,带动海外配套零部件需求大幅提升。与此同时,行业能效新标准持
续迭代,2026 年新版家电能效国标正式落地,大幅抬高压缩机零部件精度、耐
磨度、适配性准入门槛,下游头部客户逐步淘汰工艺老旧、精度不足、产能受限
的中小供应商,优先绑定具备模具开发、铸造、精密加工的一体化产业链生产能
力、规模化供货、品质稳定的上游配套企业。目前行业压缩机核心精密零部件有
效供给紧张,优质配套产能缺口持续扩大。公司作为头部家电企业核心准入供应
商,亟需通过本次募投升级产线、扩充产能,适配客户海内外一体化供货需求,
补齐配套产能短板,稳固核心供应商资质,抢抓全球供应链国产化配套机遇。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本次募集资金将重点投向顺德精密智造华南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和压缩机核
心零部件精密制造产线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压缩机核心精密零部件的
产能,提高压缩机核心精密零部件综合生产能力。
  两个项目的实施将有效保障对核心客户的稳定供应,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空调
压缩机核心零部件领域的市场份额。下游智能家居产业稳步发展,带动精密铸造
零部件市场规模持续扩容。公司深耕行业多年,产品质量、生产技术及交付能力
获得市场广泛认可。2023 年、2024 年及 2025 上半年,公司整体产能利用率长期
维持在 90%以上,产线负荷趋于饱和,产能短板已制约业务拓展;2025 下半年
及 2026 年一季度受市场环境波动影响,产能利用率有所回落。在此背景下,公
司实施本次扩产,一方面是主动应对市场波动、夯实市场供给能力;另一方面,
面对美的集团、格力电器、海立股份等核心客户持续推进降本增效、产品单价下
行的行业现状,公司亟需通过以量补价的经营策略,提升盈利空间与市场份额。
  本次发行有利于解决公司项目投资建设需求,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合理安排
各项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此外,公司将在长期战略、
业务布局、研发投入、财务能力等方面进一步夯实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把握市场
发展机遇,为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创造良好的条件。
   同时,本次发行是公司增强运营能力,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积极举措,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将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符合公司股东的
长远利益。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符合中国
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
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
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
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
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
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
与公司的关系。具体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询价结束后的相关公告中予
以披露。
四、本次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二)本次发行方式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
款。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
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
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
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竞价结果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
法规对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
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为: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息为 D,调
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
度股东会授权和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
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
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股票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授权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
末净资产的 2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
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
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的数量为准。
     (六)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
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
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
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相
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44,900.00        20,000.00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
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
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
入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九)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
同享有。
  (十)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
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
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若存在因关联方认购本次
发行的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审议和披露。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何俊桦、何桂景、何泳欣、何明珊四人合计直接持有公
司 52.66%股份,同时,何泳欣通过维而登间接控制发行人 1.43%的股份。何桂
景、何明珊系配偶关系,何俊桦、何泳欣系其子女,何俊桦、何桂景、何泳欣、
何明珊合计控制发行人 54.09%股份,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按发
行上限计算,且假设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参与认购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
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1.61%,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是否可能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发行股票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八、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审批程序
  (一)本次发行方案已取得的批准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的
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求的审核意见。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将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相关机构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发
行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44,900.00        20,000.00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
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
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
入金额,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顺德精密智造华南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31,000.00 万元,旨在积极响应国家及地方政策号召,
扩大公司压缩机精密零部件的生产能力,满足市场需求,推进公司发展战略,进
一步提高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
     本项目计划建设以“气体压缩机械制造”和“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为主导
产业的精密智造华南总部基地。建设内容包括建造办公大楼、生产车间、建设压
缩机核心零部件精密生产线,同时配套相关品质精密检测等设备。
    (1)顺应精密机械零部件行业高精度、深加工需求,响应国家制造强国战

    本次顺德精密智造华南总部基地建设项目主要生产的产品为空调压缩机核
心精密零部件。
    近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顶层产业政策,全方位指导精密机械零部件行业提
质升级、高质量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
纲要》(2026 年 3 月发布)将产业链自主可控、产业基础再造作为现代化产业
体系建设核心任务,明确多项与精密机械零部件行业直接相关的部署;2025 年 9
月工信部等六部门印发《机械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 年)》,明确
夯实装备制造产业链配套基础,重点扶持高端基础零部件研发智造,支持高端装
备、核心零部件领域企业开展智能化技改、工艺升级,建立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
长效扶持机制;鼓励零部件制造企业引进先进加工工艺,优化高端产品产能结构,
全面提升产品设计、精密制造、生产工艺及厂区数字化管理水平,推动家电装备、
通用机械等下游产业摆脱低端代工模式,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发展。
    伴随国家制造强国战略持续落地推进,制冷装备、通用机械各下游领域全面
迈向高端化、精密化、智能化发展阶段,高精度、深加工、高适配性核心零部件,
已然成为本土制造企业筑牢供应链优势、抢占行业发展红利的核心抓手。
    (2)扩大压缩机核心零部件产能,补齐产能短板、抢抓市场机遇
    公司分别于 2009 年、2012 年成为美的集团、格力电器合格供应商,凭借稳
定可靠的产品与服务积累了良好市场口碑。后续依托技术与交付优势,又相继拓
展海立股份等行业头部客户,客户矩阵持续优化。
    下游智能家居等产业稳步发展,带动精密铸造零部件市场规模持续扩容。公
司深耕行业多年,产品质量、生产技术及交付能力获得市场广泛认可。2023 年、
于饱和,产能短板已制约业务拓展;2025 下半年、2026 年一季度受市场环境波
动影响,产能利用率有所回落。在此背景下,公司实施本次扩产,一方面是主动
应对市场波动、夯实市场供给能力;另一方面,面对美的集团、格力电器、海立
股份等核心客户持续推进降本增效、产品单价下行的行业现状,公司亟需通过以
量补价的经营策略,巩固盈利空间与合作份额。
  本次项目将重点扩产压缩机核心精密零部件,相关产品工艺成熟、市场验证
充分,投产后可有效释放产能、缓解生产压力,全面匹配下游客户长期需求,保
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3)引入先进自动化设备,推动企业降本增效
  精密零部件机加工除车、铣、磨等机械加工环节外,还包括加工后的产品外
观及尺寸检测、清洗、热处理等关键工艺环节,直接影响最终产品的装配性能、
使用寿命与可靠性。当前,公司部分工序仍以人工操作和抽检为主,易出现漏检、
精度不足、效率偏低、成本偏高等问题,可能引发返工、报废甚至客户索赔等经
济损失。随着市场竞争对产品质量和成本控制的要求不断提升,引入自动化设备、
推进生产全流程提质增效已成为刚性需求。
  公司计划通过本项目建设,引入自动化生产线及先进加工、检测设备,实现
核心零部件加工、传输与检测环节的自动化运行。一方面,通过数控磨床、加工
自动线、激光机等自动化加工设备替代传统人工单机操作,提升生产节拍与加工
精度,降低人工失误率,减少人工成本;另一方面,依托在线检测设备、精密测
量仪器与自动化传输系统,实现关键工序的在线检测与数据反馈,将生产质量控
制从事后追溯转向事中控制,实现关键工序的全流程自动化闭环管理,有效减少
不良品流出,降低返工与报废损失。
  项目实施后,机加工全流程的自动化水平将显著提升,生产一致性与稳定性
进一步增强,能够打破人工环节的效率瓶颈,从“被动承担损失”转向“主动预
防浪费”,优化单位产品的生产成本与质量成本,全面提升公司在产业链中的成
本竞争力与交付保障能力。
  (4)优化区域战略布局,提升市场服务与综合运营能力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中,80%用于生产制造,核心聚焦产能扩充与升级,剩余
滘现有厂房体量较小,缺乏配套办公与研发场地,难以匹配本次大规模扩产的运
营需求。依托本次总部大楼建设,可搭建本地化运营与研发中枢,统筹生产管理、
客户对接、供应链协同等各项工作,保障新增产能高效落地运转。同时,顺德是
国内家电产业核心集聚区,集聚美的集团、格力电器等众多头部合作客户,项目
落地办公及研发载体,是公司完善珠三角、长三角双基地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
能够就近响应客户需求,提升服务响应效率,并深化协同研发合作。此外,完善
的办公研发环境可实现管理、研发、销售等共计约 600 名从业人员集中办公、高
效协作,助力集聚并留存专业人才,持续夯实公司技术实力与区域品牌影响力,
为企业长期稳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1)下游行业需求旺盛,具备良好发展前景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主要为空调压缩机核心精密零部件,下游直接对接空调家
电整机制造领域。
  近年来,全球空调行业保持稳健增长。据奥维云网(AVC)统计数据,2024
年 8 月至 2025 年 7 月(2025 冷年),全球家用空调出货量约 2.21 亿台,同比增
长 12.90%。
  与此同时,美的集团、格力电器、海立股份等行业巨头加速全球化布局,纷
纷扩建海外生产基地、拓展新兴市场渠道,推动中国空调品牌在全球市场份额持
续提升。美的集团在海外布局与收入规模上领跑同业。2025 年海外收入 1,959.48
亿元,同比增长 15.92%,占总营收比重 42.74%;格力电器持续推进从“产品出口”
向“品牌出海”转型。2025 年外销收入 273.75 亿元,海外业务在总收入中占比约
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市场自主品牌占比超 85%;海立股份海外业务已成为第二增
长曲线。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204.98 亿元,同比增长 9.34%,其中国外业务收
入占比达 40.90%,国际化布局成效持续兑现。龙头企业“出海”提速,叠加全
球城镇化推进、极端高温天气增多及能效升级驱动,全球空调市场需求持续旺盛。
   展望未来,随着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提升、家电以旧换新与绿色低碳政策持
续发力,加之空调产品向高能效、智能化、低碳化升级,国内空调行业将保持良
好发展势头。本次募投产品直接应用于空调等核心领域,下游行业的稳定增长与
全球市场扩张,将为公司产品持续拓展市场、实现稳定销售提供有力支撑。
  (2)良好的市场空间及客户储备资源保障产能消化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加速推进,
以新质生产力为代表的新经济不断涌现,智能家居、汽车等下游制造行业迎来良
好的市场机遇,带动机械零部件产业实现稳定发展。据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2025
年度机械工业经济运行报告,2025 年机械工业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达 33.2 万
亿元,规模再创历史新高;全年机械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 8.2%;行业整体呈现
“高位趋缓、稳中有进”的运行特征。在国家产业政策扶持、供给侧改革深化及
下游应用领域需求结构调整的背景下,我国机械零部件行业已逐步由“总量高速
扩张”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与结构优化”阶段,行业整体规模维持高位平稳运行。
  在下游市场空间稳定增长的背景下,公司深耕现有业务领域,获得了良好的
口碑,建立了优质的客户渠道资源。公司专注为各细分业务领域龙头企业服务,
通过了全方位、高标准的客户认证,并与美的集团、格力电器、海立股份等主要
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积累了良好的客户群体,随着未来
市场需求的进一步提升,将陆续为公司带来可观的新增订单,可以为本次募投项
目的新增产能消化提供进一步的有力保障。
  (3)公司强大的技术实力为项目的实施奠定基础
  公司高度重视新技术开发管理,积极推动新技术研发与应用。公司深耕精密
机械零部件行业多年,不断开发新技术与新产品,已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实用新
型专利,另有数项发明专利已提交注册申请。
  在技术层面,公司深耕精密机械零部件业务二十余年,已掌握低变形量合金
材料生产技术、高性能铸造复合材料生产技术、磁吸分选金属颗粒,自动分离收
集技术、滚子全自动加工技术、创新型自动加工工艺等核心技术。公司强大的技
术实力为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4)公司成熟的生产流程和管理能力保障项目的成功实施
  公司通过长期与下游压缩机厂商合作进行的技术开发,逐步形成了一整套相
对成熟的生产流程,并具备了相应的管理能力。
  公司通过建立模具开发、铸造、精密加工的一体化产业链,保障公司产品质
量符合高端客户的要求,增强了公司在价值链上的定价能力。公司生产自动化程
度高,投入了行业内最新的自动化设备,在减少人员使用、降低成本的同时也提
高了效率与质量。公司目前已建立了健全的精益管理体系,通过实施“品质改善”
及“全员自主维护保养”等精益项目,在流程和品质控制等生产管理等方面进行
不断提升优化,使公司的生产效率、产品品质都得到改进,增强了公司的核心竞
争力;公司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ATF16949 汽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PED
产品认证等,并已通过国际知名认证机构 DNV 挪威船级社的管理体系认证。通
过各管理体系的全面推广落实,使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持续完
善,保证持续满足客户要求、持续合规合法经营。
  (二)压缩机核心零部件精密制造产线建设项目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9,500.00 万元,旨在积极响应国家及地方政策号召,
扩大公司压缩机精密零部件及其他机械零部件的生产能力,满足市场需求,推进
公司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
  本项目计划购置设备,建设精密零部件生产线,并配套相关设备,项目建成
后,可形成压缩机核心精密零部件的新增产能,更好满足客户的需求。
  (1)增强公司制造能力,生产高附加值产品
  强大的制造能力是制造型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保持并强化制造能力优势
是制造型企业持续长远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司作为中国铸造行业千家重点骨干企
业、中国铸造行业铸铁分行业排头兵企业,更是需要精益求精,建立起精密先进
的制造能力,强化自身核心竞争力,树立良好典范。
  另外,在公司现有产品生产中,拥有压缩机核心零部件铸造、机械加工和精
密加工等不同环节的产品制造能力,机械加工和精密加工相对零部件铸造的技术
含量、精细度更高,产品附加值也更高。公司有必要加强机械加工和精密加工的
生产能力,侧重向更高端的生产环节发展。
  本项目将购置精密先进生产设备,投入生产压缩机核心精密零部件和其他精
密零件。通过引进相关设备,促使公司进一步向精密制造、智能制造迈进,实现
自动化生产,减少人工失误和人员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项目的实施
将提高公司的机械加工和精密加工生产能力,生产高附加值产品,提升整体产品
结构的产出价值,项目同时还扩大了生产规模,以规模效应降低单位生产成本,
发挥公司的规模优势。因此,本项目的投资建设有助于公司形成更加完整先进的
加工制造能力,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项目具备实施必要性。
  (2)扩大压缩机核心零部件产能,满足未来发展需要
  公司主营业务为空调压缩机核心精密零部件的制造、加工、销售以及相关金
属零部件的研究开发和技术服务等,主要产品包括活塞、轴承、气缸、曲轴等。
近年来,下游市场需求充足,在公司逐年小幅扩充产能的同时,销售量每年保持
稳定增加,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均较高,随着未来公司业务的持续拓展,现有产
能难以支撑未来持续增长的订单销量。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扩大压缩机核心零部件的机械加工和精密加工产
能,满足自身业务持续增长的要求,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
增加盈利,推进公司持续发展。
  (3)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深化客户合作、巩固市场地位
  当前空调及压缩机行业正向精密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快速转型,下游美
的集团、格力电器、海立股份等头部企业对零部件的加工精度、产品品质、交付
能力提出了更高标准。行业龙头纷纷加速全球化布局,全球市场需求持续释放,
也对上游配套供应商的综合实力提出全新要求。公司深耕压缩机核心零部件领域
多年,积累了稳定优质的客户资源。本项目依托先进生产设备打造专业化精密产
线,不仅能够契合下游行业技术升级与品质提升的发展趋势,持续匹配大客户的
采购标准与供货需求,进一步深化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同时可依托产能与技术优
势抢抓市场增量,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与市场话语权,巩固公司在压缩机零部件
领域的行业地位,为企业长期稳健发展筑牢根基。
  (1)国家政策支持奠定项目实施基础
  当前我国正加速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型,自动化、智能化技术得到快速
普及与深度应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2026 年 3 月发布)将产业链自主可控、产业基础再造作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
设核心任务,明确多项与精密机械零部件行业直接相关的部署;《机械行业稳增
长工作方案(2025—2026 年)》一方面引导精密加工企业突破核心技术,助力
制造业转型升级;另一方面支持零部件企业引进先进生产设备,提升行业生产效
率、降低能耗与污染,推动优势企业实现专业化、规模化发展,加速产业结构优
化升级。
  与此同时,国家围绕能效提升、设备更新、消费扩容、产业提质等维度密集
出台高关联度配套政策,为空调及核心零部件行业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撑。2025
年 2 月,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
—2027 年)》,明确聚焦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等领域打造新型消费
场景,为家电行业绿色化、智能化升级营造良好环境。2025 年 12 月 30 日,国
家发改委、财政部发布《关于 2026 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
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 号),将空调纳入家电以旧换新核心补贴
品类,对购买 1 级能效空调产品按售价 15%给予补贴,单件最高补贴 1500 元,
直接拉动高能效空调终端需求;同日,发改委提前下达 2026 年第一批 625 亿元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专项支持家电以旧换新,为政策落地提供坚实资金保障。
此外,2024 年工信部等七部门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2024)》,
将制冷供热空压机纳入重点更新范畴,推广高能效节能设备;2023 年《产业结
造业可靠性提升实施意见》要求空调等行业对标国际水准补齐技术短板,为空调
压缩机及核心零部件技术革新提供有力支撑。
  此外,《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
批)》《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技术规范相继实施,进一步规范行
业发展秩序,引导空调产业朝着绿色环保、高效节能方向迈进。各地同步配套出
台扶持举措,促进行业技术迭代与市场渗透,充分肯定空调压缩机技术升级对提
升居民生活品质的重要意义。
  在设备更新、以旧换新、能效升级及行业规范化管理的多重政策红利驱动下,
国内空调市场需求持续释放,直接带动上游空调压缩机及核心零部件产品需求稳
步增长。政策红利叠加广阔市场空间,为本项目顺利实施筑牢坚实基础。
  (2)成熟的技术实力保障项目成功实施
  自公司成立以来,始终高度重视产品研发与生产工作。通过持续不断的积极
研发,公司已先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中国铸造行业排头兵企业、中国铸造
行业综合百强企业、当涂制造业十强企业、清远市科技创新先进单位等一系列地
方及国家级荣誉认证。公司亦十分重视研发中心的知识产权成果,目前已获得多
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公司大部分研发项目已完成成果转化,具体包括:
“低合金低变形量压缩机滚子及其制作方法”以及“空调压缩机滚子的自动加工
生产线”已转化为高精密活塞;“压缩机曲轴自动生产线”已转化为空调压缩机
高精密曲轴;“潮模砂的制备方法及其铸造应用方法”已转化为阀门;“法兰轴
承金属切屑加工工艺”及“不带轴环法兰的加工工艺”已转化为空调压缩机高精
密轴承。以上成果均为公司主营业务的核心产品。公司众多生产线的高产出显著
提升了营业收入,同时,员工作业的熟练程度也为本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本项目拟新增压缩机核心精密零部件的产能。公司经过多年持续的研发与生
产积累,已获得多项奖项并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验,形成了成熟的技术工艺。结
合丰富的压缩机核心零部件生产经验、充分的生产计划以及专业的设备,可保障
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3)现有的客户群体可保障项目收入
  公司拥有稳定的下游客户,例如美的集团、格力电器、海立股份等空调及压
缩机行业龙头企业,稳定的客源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可靠的基础。现有客源可
减少公司对于新产品开发所带来的营销费用,公司可将节省下来的费用开发新客
户资源,或者投入公司研发生产中,为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增加一定竞争力。
   现有的高粘性稳定客户不仅为本项目的实施打下坚实基础,还能减少部分营
销费用。现有客户群体可极大程度避免项目实施后的销售问题,避免囤积存货损
失与减少存放风险,为公司未来长远发展减少阻碍,提高项目可实施性。
   (三)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中的 4,4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万元、75,148.00 万元、76,495.70 万元和 19,721.19 万元;2023 年末、2024 年末、
万元、155,158.61 万元和 199,706.83 万元,业务保持快速发展,收入和资产规模
实现稳步提升。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随着业务体量的不断扩大,业务类别的
持续丰富,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采购成本、人力成本等支出将不断增加,需要
大量投入流动资金。随着业务规模增长,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相应提升,本次
发行通过补充流动资金,不仅有利于解决公司资金短缺问题,也有利于公司优化
资本结构和改善财务状况,降低资产负债率,降低流动性风险,提高公司抗风险
能力。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
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
制环境。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广东扬山联合精密
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做出了明确的
规定,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公司净资产和营运资金将
有所增加,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促进公司在产业链上积极稳妥布局相关业
务,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业务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把握产
业发展机遇,完善公司业务布局,推动公司战略转型升级,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
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供持续动力,同时有助于提
高公司的资本实力,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和整体竞争力。因此,本次发行将对
公司经营业务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未来业务的扩展,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
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并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及公司筹资活动现金
流入将会增加,盈利能力逐步提高,整体实力得到增加,公司的财务结构将进一
步优化,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得以增强。募集资金到位后,募投项目产生的经营
效益需要一定时间才能体现,因此短期内可能会导致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
财务指标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但随着本次募投项目的达产,公司未来的长期盈
利能力将得到有效增强。
四、可行性分析结论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具有良好
的市场发展前景和一定的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可提升
公司的核心竞争实力,完善公司业务布局,提升盈利水平,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
求及股东利益。同时,本次发行将有助于公司优化资本结构,增强资本实力,提
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级管理人
员、业务收入结构的变动情况
  (一)对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顺德精密智造华南
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压缩机核心零部件精密制造产线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
资金,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方向和战略布局。本次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扩
大核心产品产能、优化产品结构,形成业务增量,能够提升公司的技术水平,增
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拓展公司的业务领域,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巩固和提高
公司的行业地位,对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将增加,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和注册资本发
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应的条款进行修
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股东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
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本次发行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
具备上市条件。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发生重大变动。截至本预案公告日,
公司尚无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若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结构,
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业务收入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系对公司主营业
务的进一步拓展,是公司完善产业布局的重要举措。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业务
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同时增加,营运资金将得到补
充,资金实力将进一步增强。同时,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有所下降,资产结
构将进一步得到优化,降低财务成本和财务风险,增强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
  (二)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和总股本将有所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向的项
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发行后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
收益等指标将被摊薄。但从中长期来看,本次募投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
济效益,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实力,从而对提高盈利能力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有利于提升公司长期盈利能力。
  (三)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用于募投项目投资活
动现金流出也将相应增加。随着募投项目逐步建设完成并发挥效用,未来经营活
动现金流入将逐步增加。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
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公司与控股
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的情形,不会因本
次发行形成同业竞争,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四、本次发行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
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
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担保的情况。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公司的资产
负债率将有所下降,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将更趋合理,抵御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
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应特别认真考虑
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审批和发行风险
  本次发行股票尚需取得深交所的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能否
取得以及最终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由于本次发行为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且发行
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
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存
在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二)股票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
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
因素的影响,可能给投资者带来风险。此外,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且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
定的时间方能完成,在此期间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提请投资者关
注相关风险。
  (三)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规模将进一步增加,公司整体资本实力将得
到提升。由于募投项目从实施到产生收益需要一定周期,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可能
无法与股本保持同步增长,从而导致公司每股收益等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充分的论证,该投资决策是基于目前
的国家和产业政策、公司的发展战略等条件所作出的,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
能存在因国家政策调整、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产品市场接受程度、销售价格、
实施成本等都有可能与公司的预测产生差异,致使项目的投资收益率低于预期水
平,甚至造成公司业绩下滑,从而影响公司业务发展目标的如期完成。因此,本
次募集资金项目客观上存在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五)业务与经营风险
  随着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落后产能淘汰、市场份额向头部企业集中,目前
我国已形成一批具有相当竞争力的精密机械零部件企业。未来,在国家政策扶持、
下游市场需求持续增长的背景下,国内具有一定规模的精密机械零部件企业通过
自建产能、产业并购等方式持续扩大产能,并通过自主研发及引入先进设备等提
升产品技术水平,行业竞争将日趋激烈,价格压力将大幅提高。公司若不能保持
产品的先进性、质量及供货的稳定性,服务好现有客户并及时开拓新的利润增长
点,将可能在市场竞争中出现不利情形。
  公司下游行业具有高集中度的特点,导致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占比处于
较高水平。如果主要客户由于自身原因或宏观经济环境的重大不利变化减少对公
司产品的需求,而公司又不能及时拓展其他新的客户,将导致公司面临经营业绩
下滑的风险。
  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的合同中,虽然已在销售定价方面体现了主要原材料的
价格变动影响,但若原材料价格持续下跌,而公司在价格高位储备了较多的原材
料,则可能导致公司的生产成本偏高,原材料的价格无法完全转嫁给下游客户进
而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等相关政策要求,为明确公司对股东的回报,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公司制定了有效的股利分配政策。根据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公司股
利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每年按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进行分配;
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符
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凡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
行利润分配;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公司仍留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并且董事
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
式进行利润分配。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
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1)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
外)。
分红条件,公司应当首先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
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最终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
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若公司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采取现金与股票等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则
应保证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
分配利润的 30%。
  前述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
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润持续增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与净资产规模不匹配时,可以提出股票
股利分配方案。
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于年度股东会通过后两个月内进行;公司可以根据生产
经营及资金需求状况实施中期现金利润分配,在股东会通过后两个月内进行。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一)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的净利润
                                            利润的比例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
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二)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情况
  最近三年,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
金需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
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
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了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
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充分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公
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2025 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以下简称“本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公司
所处发展阶段、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盈利模式、现金流量状况、外部融资环境及
股东回报要求等因素,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从而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
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
配的规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充分考
虑、听取并采纳公司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诉求,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
持续性、稳定性和科学性。
  (三)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
式。凡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如以现金
方式分配利润后,公司仍留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
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现金
股利政策目标为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的 10%。
  (1)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
外)。
  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若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应当
首先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
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最终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后提交股东会
审议。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
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若公司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采取现金与股票等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则
应保证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
分配利润的 30%。
  前述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
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持续增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
规模与净资产规模不匹配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在有可供分配利润的前提下,原则上公司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于
年度股东会通过后两个月内进行;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状况实施中
期现金利润分配,在股东会通过后两个月内进行。
  (四)未来股东回报规划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原则上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根据法律法规
或政策的变化进行修订,以确保规划的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若公司未发生《公司章程》规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情
形,可以参照最近一次制定或修订的股东回报规划执行,不另行制定三年股东回
报规划。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如果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公司自身经营
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有必要修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由公司董
事会依职权制订调整或变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应对调整或
变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议案发表明确的意见,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
程序,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
划的声明
    除本次发行外,公司未来 12 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股
权融资计划。若未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资产负债状况安排股权融资,将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填补措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
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
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
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
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考虑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和发行需要一定时间
周期,假设本次发行于 2026 年 8 月末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为估计,仅用于
计算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
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的时间为准;
  (3)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793.33
万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
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期权激励行权、股票回购注销等)导致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情形;
  (4)假设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500 万股,该数量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实际发行
股票数量为准;
  (5)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0,000.00 万元,暂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
该数量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
代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同意注册、
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6)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5,292.21 万元和 5,161.87 万元。假设以下三种情形:
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5 年度下降 10%;
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 2025 年度持平;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5 年度增长 10%。
  (7)本次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净利润以外的其他因素对公司净资产规模
的影响;
  (8)本次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
(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影响;
  (9)本次测算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除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影响外,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
表公司对 2026 年度盈利情况的观点,亦不代表公司对 2026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
的判断。公司对 2026 年度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
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
责任。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就本次发行对 2026 年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
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期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10,793.33       10,793.33     11,293.33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20,000.00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月份                              2026 年 8 月
情形一:公司 202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较 2025 年度下降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292.21        4,762.99      4,762.9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9            0.44          0.43
股东的净利润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9            0.44          0.43
扣除非经常性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8            0.43          0.42
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8            0.43          0.42
情形二:公司 202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和 2025 年度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292.21        5,292.21      5,292.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9            0.49          0.48
股东的净利润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9            0.49          0.48
扣除非经常性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8            0.48          0.47
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8            0.48          0.47
净利润
情形三:202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较 2025 年度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292.21   5,821.43   5,821.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9       0.54      0.53
股东的净利润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9       0.54      0.53
扣除非经常性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8       0.53      0.52
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8       0.53      0.52
  注:每股收益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
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而
本次发行募投项目产生效益尚需一定时间,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公司的盈
利水平能否保持同步增长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
即期回报指标在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若募投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
导致公司未来的业务规模和利润水平未能产生相应增长,则公司的每股收益、净
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基于上述与本次发行相关的特定风险,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
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
  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的必要性分析,详见本预案“第二节 董事会关
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
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
划,围绕主营业务开展,与现有业务关系紧密相关。本项目是公司对现有产品及
业务的延伸和升级,有助于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有利于丰富公司整体
产品结构,拓展业务范围,巩固公司行业地位,提高公司盈利及抗风险能力,推
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1)人员储备
  公司已组建起一支深耕铸造与精密加工领域、熟悉家电产业链客户需求的专
业化技术团队。截至 2025 年末,公司研发技术人员共 183 人,占员工总人数的
在精密铸造、微米级机加工领域经验丰富,深度掌握空调压缩机、冰箱压缩机等
核心零部件全产业链的产品工艺,熟悉头部客户的定制化需求,能够精准捕捉下
游客户的产品迭代需求。依托模具开发、熔炼铸造、精密精加工全链条技术积累,
公司可针对性推进工艺改良与新品定制解决方案,支撑客户同步开展新产品研发
验证。
  (2)技术储备
  公司通过持续研发积累了多项已实现产业化落地的核心技术。以精密铸造、
模具自研、自动化熔炼、微米级数控加工及精密检测为核心技术支撑,贯通了从
模具开发、毛坯铸造到精加工、成品检测的全产业链工艺;依托工装自研、材料
配方优化、精密控温加工等技术,实现了压缩机活塞、气缸等高精度零部件的量
产,产品精度达微米级别。
  公司多项关键工艺形成专有技术,已成长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中国铸造
行业排头兵企业、中国铸造行业综合百强企业、中国铸造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广
东省铸造行业协会会长单位。公司产品荣获 2020 年中国国际铸造博览会“优质
铸件金奖”,公司先后获得“清远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东省工程技
术研究中心”、“清远市科技创新先进单位”、“广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等荣
誉称号。
  (3)市场储备
  家电产业作为成熟刚需制造业,全球行业景气度稳步向好,下游配套零部件
需求基数庞大。数据层面,据奥维云网(AVC)统计数据,2024 年 8 月至 2025
年 7 月(2025 冷年),全球家用空调出货量约 2.21 亿台,同比增长 12.90%。目
前全球家电行业运行平稳,我国家电整机产量连续多年稳居全球第一,产业底盘
稳固。与此同时,美的集团、格力电器、海立股份等行业头部企业持续加码全球
化布局,通过搭建海外生产基地、深耕海外新兴市场、拓展全球经销渠道等方式
扩大海外供给,大幅提升国产空调品牌全球占有率,海外整机订单持续放量。现
阶段空调行业已步入存量换新为主、新增需求为辅的发展阶段,叠加国家及地方
层面家电以旧换新专项补贴、设备更新政策全面落地,下游空调整机产能扩容、
老旧机型替换双轮驱动,上游空调压缩机气缸、曲轴、轴承等核心精密零部件市
场需求持续扩容,行业订单向工艺优质、精度达标、产能充足的上游厂家集中,
具备一体化精密铸造、高精度机加工能力的企业,将充分受益行业红利,拥有充
足的市场储备与发展空间。
  (五)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顺德精密智造华南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压缩机核心零部件精密制造产线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随着项目逐步进入回收
期后,预计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
东即期回报的摊薄。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确保募投项目按计划实施并尽快实现预期效益,
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前实施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
位后,公司将尽可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增加以后
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加强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的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并将努力提
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公司将继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继续完善并优化经营管理和投资决策程序,
继续改善采购、研发、销售、管理等环节的流程,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率,
节省各项成本费用,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管理风险,提高运营效率,促进实
现发展战略。
  公司持续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了
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政策。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等文件精神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实行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强化了中小投
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此外,公司承诺未来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
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求,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六)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为确保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作出以下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前,若证券监管部门颁布关于填
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规
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新的规定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出具补充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
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前,若证券监管部门颁布关于填
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规定
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新的规定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出具补充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之盖章页)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