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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源药业: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19 00:00:55

证券代码:301246             证券简称:宏源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9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湖北省宏源药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 3,200,000 股 不参与本次 权 益分派 。本次权益 分派将以公 司现有总 股 本
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396,806,800 股×0.50 元/10 股=19,840,340.00 元人民币。
折 算 的 每 10 股 现 金 分 红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 含 回 购 股 份 ) × 10 股
=19,840,340.00 元÷400,006,800 股×10 股=0.496000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
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6000
元/股。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本 400,006,8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内公司股份 3,200,000 股后的 396,806,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0 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 19,840,340.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该
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及再融资新
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17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一)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
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
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
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
份)×10 股=19,840,340.00 元÷400,006,800 股×10 股=0.496000 元(保留六
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
提下,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
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
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6000 元/股。
   (二)最低减持价格的调整情况
   公司相关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
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除息、除权行为,减持价格下限将作相应调整。本次
除权除息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每股 49.77 元。
  (三)拟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规定:在本次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宜,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
应的调整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湖北省罗田县凤山镇经济开发区宏源路 8 号
  咨询电话:0713-5109598
  咨询联系人:肖拥华
  传真电话:0713-5072024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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